中新網9月27日電 臺檢方偵辦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案,日前發動大規模搜索並成功羈押陳水扁任內出納陳鎮慧。針對這次大搜索,臺檢方至少三周前便開始規劃,光是聲請二十七張搜索票就寫了近三十項理由,終於説服法院同意二度搜索陳水扁家及陳水扁辦公室,讓偵辦行動獲得重大突破。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至於為何先收押負責執行的陳鎮慧,對“主角”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卻未採取進一步強制處分行動,特偵組強調,辦案要有計劃、節奏,由下往上、由外往內鞏固證據基礎,“把事實查清楚,比押什麼人更重要”。
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以來,二十五日大規模同步搜索二十七個地點、聲押第一個被告,靠的是逐步清查累積的證據。
據了解,在人頭戶清查告一段落、新加坡司法互助的資料確定可取得,以及第一次搜索扣案的卷證數據完成解讀分析後,特偵組認為有必要發動第二波大搜索,三周前便開始規劃該行動。
由於檢方在八月十六日才搜索過扁家及扁辦,要説服法官同意二度搜索,辦案人員認為難度頗高,因而整理了近三十項理由,全都列入搜索票聲請書。
另一方面,有人向特偵組通報“豪宅內常有密室”,為確認第一次搜索扁家是否有遺漏之處,在二度搜索扁家前,特偵組特地到臺北市工務局調閱寶徠花園廣場的使用執照完工圖,進入扁珍及陳幸妤住處即按圖索驥,對照室內裝潢有無可疑之處。
檢方還認為,陳鎮慧是本案後續發展的決定性人物,因此當大批辦案人員外出搜索時,檢察官周士榆就待在辦公室準備聲押理由書。陳鎮慧到案後的辯詞説法,如檢方預期,訊問後被當庭逮捕,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