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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手機黃禍”更需政府部門出手

時間:2009-12-11 15:20   來源:工人日報

  運營商是參與市場競爭的主體,如果由運營商承擔接入、管理的職責,並設定門檻決定哪些服務涉黃不能準入,甚至是直接執法,無異於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裁判的底氣不足,動力恐怕也不足,更難言公平

  連日來,多家媒體持續關注手機網路傳播淫穢色情資訊現象,對“手機黃禍”的成因、現狀、危害以及隱藏其後的利益鏈條進行了報道。“手機黃禍”氾濫究竟是誰的責任?怎樣才能根除?手機資訊傳播秩序如何規範?各界討論熱烈。

  不少人呼籲,根治“手機黃禍”關鍵在於鏟斷利益鏈,從源頭治理。那麼,“手機黃禍”的源頭在哪兒?

  隨著媒體調查的深入,“手機黃禍”的利益鏈條逐漸清晰:一些人為“來錢快”建起了手機色情網站——手機色情網站主要靠尋找廣告放在自己的網站上才能盈利,因此需要廣告聯盟的幫助——廣告聯盟找到合適的廣告主,由廣告主在手機網站上投放廣告——廣告主投放的大部分廣告是移動增值業務提供商SP投放的——增值服務實質上是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等運營商外包給SP的,並代替SP收費。也就是説,SP從基礎運營商那裏獲得一條收費通道,把自己的彩鈴、遊戲等産品投放到網站上去推廣,由手機用戶點擊瀏覽,並從運營商那裏獲得收費的分成。據介紹,一般來説,用戶消費一塊錢,其中的0.85元由SP、廣告聯盟和手機色情網站分得,另外的0.15元由運營商取得。此外,運營商還獨享一項收入,即手機上網的流量費。可見,運營商是手機色情網站利益鏈條最上層的環節,是接入服務層層轉包的源頭。

  原資訊産業部2007年出臺的文件規定,“誰接入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誰收費誰負責”,即運營商的責任分三步:對接入網站進行事前審核;對運營中的網站進行檢測,及時發現問題;對事後違約的處罰。據此,有關部門實際上是將監管接入服務內容及運營情況的職責,交給了運營商。

  正因此,當“手機黃禍”日益氾濫並嚴重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之時,媒體、公眾以及一些政府部門都將矛頭對準了運營商,指其為獲利而不守法規、不講公德,沒有承擔起社會責任。

  於是,一些運營商開始有所行動。中國移動宣佈,從11月30日起,對所有WAP類業務合作夥伴暫停計費,並立即開展清查,禁止其利用廣告聯盟等第三方進行業務推廣,確保其自身內容沒有任何涉黃資訊。

  這種知錯能改的態度是應該的。但換一個角度看,將遏制“手機黃禍”的職責全部推給運營商,單純依靠其技術監控,就能實現規範手機資訊傳播秩序、保證手機網路健康安全的目的嗎?

  事情似乎並沒有這般簡單。在明晰了“手機黃禍”的利益鏈條之後,按“鏈”索驥地去尋求治理之道、力爭有所作為的,應該是相關政府部門。因為,運營商只是企業,是參與市場競爭的主體,如果由運營商承擔接入、管理的職責,並設定門檻決定哪些服務涉黃不能準入,甚至是直接執法,無異於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裁判的底氣不足,動力恐怕也不足,更難言公平。而有權制定規則、有權監管的只能是政府部門、行政機關,而運營商只是規則的執行者。

  通過手機網路傳播色情資訊,是新近出現的事情,一定程度的監管滯後也確有現實因素。但當問題已暴露出來,相關部門就不能再束手無策,或者僅寄希望於某些企業單純依靠技術手段去圍追堵截,而應該儘快確定相關主管部門,並聯合多方力量,迅速研究對策,包括啟動相關立法。對類似問題的解決,最擔心的是,如果沒有明確的監管措施,很可能在“風暴”過後,用不了多久,老問題即死灰複燃,甚至不了了之。(林琳)

編輯:楊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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