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輿論認為,應在實踐中增進對基本法的理解
 
 
  來源:      日期:2007-06-08 10:13

 

  新華網香港6月7日電 6日在北京舉行的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十週年座談會,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座談會上所作的重要講話,受到香港社會的普遍關注。

  此間輿論認為,香港回歸十年的歷程,具體説來就是一個認識基本法、落實基本法、維護基本法的過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提出的未來在進一步落實基本法的過程中,任何時刻必須牢記“一國兩制”方針、牢記中央與特區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牢記特區政制的實質就是行政主導,是十分重要的提醒,有助於香港社會正確理解實施基本法。

  《大公報》在題為《在實踐中增進理解基本法》的社評中表示,香港回歸祖國十年來,中央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的決心和誠意,有目共睹、人所共見。同樣,十年來,港人社會在認識基本法、執行基本法方面的表現也是與時並進、不斷提高的,基本法有利香港已經成為越來越多人的共識。回歸十年,具體説來就是一個認識基本法、落實基本法、維護基本法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對基本法認識得準確、執行落實得好,“一國兩制”方針就能成功體現,特區也就能安定繁榮與和諧;相反,如果對基本法的理解出現偏差、落實不夠準確,那麼,社會上必然就會出現爭拗、對立,經濟受到衝擊,安定和諧更無從談起。因此,未來或以後更多的十年,特區經濟要繁榮、社會要安定、人心要和諧,落實基本法是關鍵。這應該成為回歸十年港人社會在實踐中得出的最重要、最寶貴的經驗。

  社評説,基本法的核心就是“一國兩制”,只有充分尊重並切實維護中央的權力、準確且恰如其分地行使特區被授予的權力,香港社會才能在基本法的保障下繼續穩定繁榮、向前邁進。

  香港《文匯報》在社評《了解授權自治 尊重中央權力》中表示,吳邦國強調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律,指明香港的高度自治是“授權自治”,而非“完全自治”,這無論是對於正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處理好中央和香港特區的關係,還是香港當前的政制發展討論,都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社評強調,香港的高度自治,是中央授權給香港特區實行的高度自治。中國作為單一制國家,各級地方政府的權力是由中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依法授予的,來源於中央。香港特區政府作為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政府,其權力同樣也來源於中央。社評説,正是基於授權原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由中央政府任命、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産生辦法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中央同意,這些都屬於中央的憲制權力。中央強調香港的高度自治是“授權自治”,就政制發展討論來説,就是要尊重中央的憲制主導權。這並非無的放矢,而是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

  《商報》在時評《吳邦國講話助正確理解實施基本法》中表示,吳邦國委員長從法源的高度,從全局的視角,重新強調了基本法蘊涵的幾大原則。

  時評認為,唯有定下基調,才能清除雜音,為日後的理性討論創造更大空間,營造更好的氛圍。只有理順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的關係,明確行政長官在特區政府中的地位,才能有效落實行政主導。

  時評説,基本法當年的起草過程是很民主、很開放的,可謂集思廣益的結晶。更重要的是,基本法是由全國人大通過,權力來源再清楚不過。維護全國人大的憲制權威,正確理解基本法的原則性條文,都有助於香港社會更好把握基本法的精髓。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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