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係中國歷史上第一個資産階級政黨,由中國近代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創立。其前身是興中會、中國同盟會、國民黨、中華革命黨。孫中山于1911年將中華革命黨改組為中國國民黨。該黨于1927年完成形式上的全國政權統一,並一直統治大陸至1949年。1949年,國民黨政權在大陸徹底失敗,是年12月11日,國民黨中央黨部由大陸遷往臺北。蔣介石連任“總裁”至1975年4月5日去世。蔣介石去世後,廢除“總裁”制,黨的首腦改稱中央委員會主席,由蔣經國連任至1988年1月13日去世。其後則由李登輝繼任至2000年3月。
國民黨在2000年“總統”大選中失敗,國民黨自此淪為臺灣在野黨。李登輝也被迫下臺,由連戰任代理黨主席。2000年6月18日,國民黨召開“十五全”臨時會,會上連戰正式當選為黨主席。後李時代的國民黨全面整頓李登輝的“臺獨”路線,並於9月21日撤銷李的黨籍。7月29日,國民黨召開“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新修訂的黨章、黨綱。新修訂的黨章稱,“本黨基於三民主義的理念,建設臺灣為人本、安全、優質的社會,實現中華民國為自由、民主、均富和統一的國家”。這表明,現在國民黨一方面強調自身已經“本土化”,要全力“建設臺灣”,另一方面仍以“中華民國”為國本,不忘國家統一大業。該黨章還表示國民黨要“復興中華文化,實行民主憲政,反對共産主義,反對分裂國土,共同為中華民族之整體利益而奮鬥”。這體現了國民黨“反共”與“反臺獨”的性質。
國民黨並在“十六全”通過題為“國家新藍圖,臺灣新動力”的政策綱領,提出“國家至上,人民第一,臺灣優先,永續發展”16字原則。在兩岸關係上,國民黨堅持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但主張“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國民黨在新制定的“政綱”中強調,要在“九二共識”基礎上,“追求兩岸和平穩定關係,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建構臺海和平區”,主張“兩岸擱置政治爭議,從事制度競賽,進行全面政經建設,塑造政治民主、經濟自由的現代化國家。積極恢復兩岸制度化協商;加強全方位交流,推動城市交流、政黨交流、高層互訪。配合全球運籌中心,推動兩岸經貿鬆綁;促進兩岸資金、人員及資訊移動透明化,創造國際企業策略聯盟的環境”。
現任國民黨榮譽黨主席連戰,臺灣政要連震東之子,擁有美國芝加哥大學政治學博士學位。歷任臺“交通部長”、“外交部長”、臺灣省主席、“行政院長”、“副總統”等職。連戰為人較敦厚、老實,但也被許多臺灣民眾認為因“太貴族化”而不能認同,因此在2000年“總統”選舉中僅以23%的得票率而落敗。但連戰自任黨主席以後,開始勤走基層,其形象在民眾中已經大有改觀。2005年4月底,連戰訪問大陸,胡連會達成共識,實現國共和解,從而使他的政治聲望達到了他一生從未有過的頂峰。
2005年7月,馬英九以72.36%的得票率當選為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是國民黨歷史上第一位差額直選出來的黨主席,也是島內最富有人氣的政治明星。2007年2月,馬英九因“特別費”案遭起訴後,辭去黨主席職務。吳伯雄接任代理主席一職,但後來又辭去代理主席職位,參加主席補選,並在2007年4月7日舉行的中國國民黨主席補選中,當選中國國民黨主席。
國民黨在機構設置上,以“全國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由全體黨員推選黨代表參加“全代會”,再由黨代表選舉出中央委員會委員(本屆共210名)。中央委員經互選選出31名中央常務委員,組成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為國民黨處理日常事務的最高權力機構。國民黨設黨主席一人,由全體黨員直選産生。黨的副主席、黨中央秘書長由黨主席提名,經“全代會”通過産生。中央黨部常設機構主要有:考試紀律委員會,主要負責判定黨員是否違返黨紀,並對違紀黨員進行處分或提出處爭意見,李登輝被撤銷黨籍就先由考紀會提出,再由中常會確定的;投資事業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對黨産進行管理、經營等;行政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國民黨日常的行政事務;發展組織委員會,主要負責發展新黨員,進行選舉動員等;文化傳播委員會,主要負責為黨進行文宣,此外還有政策委員會、“國家發展研究院”等。國民黨在臺灣各縣市都設有地方黨部,它們的主要功能是服務地方黨員,發展地方力量,在選舉時進行輔選等。國民黨還下設了一些特殊黨員,如針對退伍軍人及家屬的“黃復興黨部”等。
國民黨的政策主張在李登輝主政的12年期間,逐漸偏離一個中國路線,將中國國民黨改造為“臺灣國民黨”,導致黨內理念不清、路線爭議不斷,新黨、親民黨相繼出走。為凝聚人心,國民黨決定重新確立立黨理念和路線。
(一)政治定位方面:明確聲明國民黨是“中華民國的中國國民黨,不是外省黨,也不是臺灣黨,更不是臺獨黨”,“本土化”絕不是族群化、省籍化、更不是“去中國化”。
(二)兩岸關係方面:全面清除李登輝分裂路線影響,回歸“一個中國”路線。強調國民黨對於“一個中國”的立場始終如一,依循“國統綱領”,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識”的基礎上,追求兩岸和平穩定關係,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建構臺海和平區,在臺灣優先的前提上,逐步邁向民主、自由、均富的統一。兩岸擱置政治爭議,從事制度競賽,走向全面政經建設,形朔政治民主、經濟自由的現代化國家。積極恢復兩岸制度化協商,加強全方位交流,推動城市交流、政黨交流、高層互訪。推動兩岸經貿鬆綁,促進兩岸資金、人員及資訊移動透明化,創造國際企業策略聯盟的環境。
(三)在“國防外交”方面:建構全民參與的現代化“國防”,以精實軍隊戰力,落實“有效嚇阻、防衛固守“的戰略指導。擴大區域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活動及國際組織,鞏固、增進與“邦交國”的關係,積極拓展與其他非“邦交國”的實質關係。團結全球華僑,宏揚中華文化,共同建構全球華僑的生命共同體。
(四)政治方面:遵守“憲法”及“增修條文”,堅決貫徹“雙首長制”;堅持政黨政治與責任政治原則,建立優質化民主。制定政黨法及政治獻金法,並對政黨投資或經營營利事業進行合理規範與限制。進行選區重劃,“立法委員”選舉制度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等等。
(五)經濟方面:提升科技研發水準,編列研發經費,引導民間投入研發工作,以強化産業競爭力。開放“三通”、鬆綁“戒急用忍”,建構以臺灣為中心的矽谷臺北、上海以及東京、臺北、上海“雙黃金三角”,以鞏固臺灣在全球經貿體系中的關鍵地位。促進就業機會、改善就業環境,保障勞工權益,增進勞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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