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真是個好東西。不懂的詞找百科,不會的事問搜索;談思想有網友;記錄生活、聯絡感情,有部落格微博社交網站;遇到不平事,有熱心人鼎力相助……
但網際網路是不是人人道德高尚的“理想國”,是不是事事隨心所欲的“烏托邦”?“數字化生存”堅定的支援者馬雲會説不是。他經營的阿里巴巴公司,剛剛清理掉貿易平臺上1000多家涉嫌欺詐的供應商。“艾滋女事件”當事人閆德利會説不是。有人假她名義開博曝光279名所謂“性接觸者”的手機號,引起軒然大波。網路發燒友李俊也會説不是。由他製作的“熊貓燒香”病毒,讓上百萬台電腦受害,也讓製作者本人鋃鐺入獄。
網際網路誕生之初,一群知識精英曾夢想:靠人的道德自律,組成一個網上自由王國。他們失敗了。這毫不奇怪。網路世界中每一條資訊、每一個地址背後,都是現實生活中真實的生命。到去年底,全球網民數量已達20.8億,如果再加上52.8億手機用戶,幾乎整個世界都已聯網。一旦出現管理真空,從個人隱私到國家安全,從電子商務到智慧財産權,合法行為、合法權益、合理訴求將遭到衝擊和破壞,造成的可能不只是混亂,而是災難。
作為掌握最多管理資源和管理手段的政府,理應擔負起網際網路“管理員”職責,在網際網路管理中發揮主導作用。這已是全世界的普遍共識。美國有130多項網際網路管理法規,堪稱“世界之最”;英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國也有法律授權調查機關必要時監控網路資訊。對於很多行為,小到上網公佈他人體重,大到進行駭客攻擊,很多政府都會明確插手制止:“你不能!”
在一些人眼裏,管理網際網路意味著限制網民思想、鉗制言論自由、阻礙資訊流動。事實並非如此。政府對網際網路的管理,體現在監控有害資訊,打擊網路犯罪,維持網路世界秩序;體現在填平網路鴻溝,提高資訊使用效率,讓更多人享受網路便利。看看我們身邊,網路打假、微博打拐,培育不斷成長的公民精神;網路問政、網路舉報,更提升與時俱進的治理能力。
網際網路推崇自由、促進自由,但絕對的自由並不存在。網際網路的自由,也是法律之下、道德之下的自由。無論發表言論還是進行交易,遵守法律法規、恪守社會道德、盡到社會責任,可謂“底限原則”。
正因此,管理網路不僅需要政府,也需要全體網民的參與、社會各界的支援。網路這個典型的公共空間中,每一句發言、每一個行為,都可能進入幾億人的眼睛。網上的一則謠言,可能引發現實的恐慌;一次次不經意的拷貝和轉發,可能讓作者的版權受到嚴重侵犯……每一個網民都應該謹慎對待自己在網路上的一言一行,像謹守在公共場合的規矩一樣謹守在虛擬場合的規矩。管理者和全體成員共同努力,才能最大程度維護大多數人的自由和權利。
中國接入網際網路不到20年,然而無論網民數量還是國家頂級域名數量,都已是世界第一。這樣的發展速度,是網路“管理員”的成績,也是對“管理員”的挑戰。政府只有不斷適應網路發展的新情況,發揮網路“管理員”職責,才能真正奠定“網路理想國”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