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媒報道,臺灣“高等法院”昨(八)日下午針對“當選無效”訴訟邀集藍、綠兩陣營律師協商。據“高等法院”合議庭表示,已決定在驗票過程中,有關錯置票袋及名冊部分,藍綠雙方若要聲請調查證據,需于六月十八日前提出聲請,另外,被告應于七天內提出潛在無效票的答辯意見。
“高等法院”合議庭表示,原告應于六月十一日前提出自行統計勘驗選票總數結果、爭議票中有關“中選會”無效票圖例四、五、六及有效票圖例七部分的統計數字。
“高等法院”合議庭説,原告聲請影印選舉人名冊部分,應先自行篩選並提出證據調查方法,且僅能就合議庭准予調查部分影印該部分的選舉人名冊。(瀟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