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陸委會”辯稱已處理大陸配偶定居案

時間:2004-06-03 10:06   來源:


  臺“陸委會”昨天表示,有關大陸配偶定居案件,已由行政機關依法處理中,如大陸配偶及相關民間團體將審查與沒有尊嚴或地位劃上等號,就是誤會相關法令及建置的目的。而大陸配偶所採行的抗爭手段,只是徒增處理的困擾,對案件處理並無實質助益,希望大陸配偶及兩岸家庭理解。

  據臺灣媒體報道。“陸委會”昨晚發佈新聞稿表示,有關“大陸配偶抗議定居審查趨嚴,相關審查內容、審查期間、何人需要審查等聯審辦法沒有詳細告知,且審查期間超過一個月”等相關報道,其內容多有所誤解。

  “陸委會”稱,有關定居設籍事項,已參考各國通例建置審查機制,法令已有明定並經公告,行政機關是依法處理大陸配偶定居案件,相關機關並無刁難或刻意遲延的情事。

  關於大陸配偶移入臺灣地區,實屬移民政策的一環,世界各國對於外來人口移入,尤其是入籍或公民權取得,均設有審查制度,以確保安全及利益,且參考外國法例,審查期間一般是半年至一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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