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當前社會建設亟待“包容性發展”
社會建設承載著人民幸福安康,關係到社會和諧穩定與國家長治久安。當前,北京每人平均GDP已突破1萬美元大關,首都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建設世界城市的發展戰略,要求北京在經濟高端發展的同時,還應該民生幸福、環境宜居、開放包容、社會文明、和諧穩定。包容性增長的邏輯延伸就是包容性發展。“包容性”增長與發展,體現了經濟社會均衡發展、共同增長、制度公平等內涵。這就要求我們,當前不但要經濟、文化、環境等方面“包容性增長”,尤其是在社會建設中更需要倡導這一理念,從包容性增長到包容性發展,堅持以人為本與科學發展,推進和實現每個人、每個群體的全面發展與社會的和諧包容,確保社會建設包容性發展和全面進步,從而實現經濟發展、改善民生、社會和諧的統籌兼顧和相互推動。當前,加快推進社會建設“包容性發展”,需要著力把握和突出以下幾個重點:
一是始終堅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當前,經濟社會“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問題亟待解決,把社會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經濟增長與社會發展協調可持續,這是我們面臨的嚴峻挑戰和考驗,更是我們必須擔當的歷史使命和重大任務。因此,必須按照“包容性增長”的要求,著力解決社會建設這個短板,深化社會領域改革,加快推進社會包容性發展,努力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是不斷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是已被國內外發展實踐所證明的實現現代化和社會繁榮穩定的必由之路。只有這樣,中産階級或中等收入者才會增加,社會才會形成一個中間多、兩頭少的“橄欖型”結構。這樣的社會結構包容性最強,社會最穩定,社會能不斷發展進步。為此,必須堅定不移地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在首都率先實現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
三是加快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當前正值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關鍵期,政府應在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增加投入,尤其是加大城鄉結合部和郊區農村的投入力度,為包括流動人口在內的所有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均等的公共服務。加快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加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建立政府、市場和社會多元提供公共服務的體制機制,滿足廣大群眾多樣化的服務需求。
四是努力實現社會保障全覆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安全網,也是社會包容的重要體現。我們必須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圍繞實現“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的目標,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能轉移,加強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與社會慈善事業的銜接和協調,不斷提高社會保障水準。
五是科學調整收入分配關係。貧富差距勢必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造成貧富差距的原因是改革的不到位,收入分配不公正,分配製度不完善。這就需要加快推進深化改革,縮小貧富差距,踐行包容性增長。尤其是調整政府、企業和百姓的收入分配結構關係,讓老百姓的收入增長快一點。此外,還要調整高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者之間的關係,讓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長得更快一點,促進共同富裕,共同享受改革發展成果。
六是著力完善基層民主管理。基層民主、公眾參與,事關社會包容與生機活力。首先,創新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模式,擴大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推動基層黨務、政務、社會事務公開和民主參與。其次,創新社會組織服務管理模式,提高社會組織化程度和公眾參與率。第三,正確處理社會矛盾特別是人民內部矛盾,在基層構建“大調解”格局的同時,堅持把最廣大群眾利益作為制定政策、部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源頭上控制和減少矛盾的發生。第四,堅持寓管理于服務、以服務促管理,不斷創新社會服務管理,實現社會服務管理全覆蓋。
七是始終追求社會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社會建設的核心價值,最具包容性特點。著力促進人人平等獲得發展機會,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和機制,消除人民參與經濟發展、分享發展成果的障礙,形成人人參與、共建共用的良好局面。堅持以人為本和改善民生,大力解決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等民生重點問題,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用,實現社會包容、和諧與公正。
我們殷切期待“包容性增長”成為“十二五”時期的我國的主導發展理念,包容性發展成為“十二五”時期社會建設的主導思想,在包容性增長和協調持續發展中,加快推進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和世界城市建設,努力實現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協調發展與相得益彰,讓廣大人民群眾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讓社會更和諧、更公正。(作者單位:中共北京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