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13時40分,由中煤一建公司63處建設的華晉焦煤公司王家嶺煤礦碟子溝項目部發生透水事故。據初步統計,事故發生時井下共有261人作業,截至目前已確認108人安全升井,尚有153人被困井下。
本刊記者從王家嶺煤礦透水事故救援現場了解到,到4月1日18時,一口從地面到井下的垂直鑽孔準確打在災區巷道內,形成了地面與受災區域的第一條通道,這為井下輸送空氣創造了有利條件。
搶險指揮部介紹,截至4月1日18時,總排水量累計達4.42萬立方米,水位累計下降95釐米,排水量達到每小時1485立方米,而且沒有大量的補水涌出。
“現在我們不叫救人,而叫‘搶人’”
連日來,在位於山西省鄉寧縣境內的王家嶺煤礦透水事故救援現場,隨時隨地可見為搶救井下被困工人而忙碌的身影。現場救援組的一位負責人説:“現在我們不叫救人,而叫‘搶人’。”
本刊記者在搶險現場看到,井上有上百名救援工人在從事卸載、焊接、抬運、安裝管道等救援工作。管道、電纜等救援物資成堆成堆地放置在井口周圍,從外地運送物資過來的大車排著幾百米的長龍等待卸載,救護車一直停放在救援現場隨時待命。
現場指揮部按排版水救人、通風救人和科學救人的指示精神,不惜一切代價積極施救。在排水方面,4個方案同步實施:一是將井下水抽排向地面;二是利用井下可利用空間排水;三是井下水準鑽孔泄水;四是從地面直接打鑽排水。
目前,參與現場搶險救援的救援、安裝、技術人員和專家,已經超過了1500人,其中有來自山西各地的9支礦山救護隊、約300人正輪番下井施救。
現場搶險救援物資準備充足。來自山西省內外的企業提供的備用水泵69台,各種電纜11670米,各種管線16540米,還備有近7200件備件,運送搶險救援物資的車輛最多時排出了2.5公里長的隊。隨著大功率水泵的安裝投運,排水速度將加快。
“那天出來的煤是濕的,我感覺不對”
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3月30日針對王家嶺礦“3 28”透水事故發出通報指出,這起事故再次暴露出部分在建礦井安全生産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嚴格、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等突出問題。
其中,一個突出問題是事發礦施工過程中存在違規違章行為,未嚴格執行《煤礦防治水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8號),掘進工作面探放水措施不落實;工作面出現透水徵兆後,沒有按照規定及時撤人和採取有效應對措施;隱患排查治理不力,特別是今年3月份以來,此次發生事故的20101工作面回風巷多次發現巷道積水,但一直未能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據了解,中煤第一建設公司63處副處長、王家嶺煤礦碟子溝項目部經理姜世傑,從3月28日11時10分至11時50分左右,曾先後兩次接到井下工作面有滲水情況的報告。
姜世傑説,28日11時10分,當班的一名副經理升井後向他彙報説,井下27隊的工作面800米位置右下角底板處有少量滲水;這名當班副經理安排正在井下的技術經理到出水點位置進行觀察。11時50分,這名技術經理升井後向他彙報説,800米位置右下角出水,沒有壓力,水是清的、無異味;當時他向在場的一位西安煤科院技術人員詢問,這名技術人員説,他們曾對這個位置進行了探測,探測報告説,在820米之內可以正常掘進。
姜世傑介紹,12時左右,他安排井下作業的27隊隊長專門對這個點的出水狀況進行監測,如有變化,要及時彙報,該撤離時要撤離;到13時40分,姜世傑接到調度室電話説,27隊的工作面出大水了;13時45分,姜世傑開始向井下打電話要求緊急升井,但電話已經打不通了。
有煤礦安全專家稱,發現透水徵兆,要是能夠迅速組織撤人的話,是可以避免事故發生的。國家安監總局30日通報説,工作面出現透水徵兆後,沒有按照規定及時撤人和採取有效應對措施;隱患排查治理不力,特別是今年3月份以來20101工作面回風巷多次發現巷道積水,但一直未能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在事故現場指揮搶險的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説,從初步分析的情況看,施工企業在基建過程中暴露出探放水管理的問題,按有關規程要求,必須“先探後掘,有疑必探”。
一名湖北籍的工人説:“事發前一兩天前我就發現有異常情況,可以説是預兆,主要是巷道內霧大,看不清人,掘進時兩邊往下掉煤渣。”
一名陜西安康籍的工人説:“27日我在井下幹活的時候就發現,平常出來的煤都有煤塵,那天出來的煤是濕的,我感覺不對。28日上班的時候,隊長讓我下井幹活,我説什麼也不去,就和別人調了班。後來真的出大事了。”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工人説,他以前學過井下基建,也幹過多年井下基建,而且曾經在大礦工作過。他認為這個礦井平時施工過程就存在隱患,主要表現在工作量太大、超能力生産、趕進度,井下的通風、排水等設施不能滿足工作面開展的數量。平時,他與井下一些瓦斯員也交流過,這些瓦斯員説,王家嶺礦碟子溝項目施工管理較差。他越來越感到心虛,卻沒想到災難來得這麼早。
安監總局的通報還稱,這個在建礦井存在“勞動組織管理混亂,為了趕工期、趕進度,當班安排14個掘進隊同時作業,作業人員過度集中,且領導幹部帶班制度不落實”等突出問題。
27隊的一名工人説,“我們每天開班前會的時候都是要進度,要速度,經理説要上六部鑽,五個人上六部鑽。就是這個事情發生前七八天,我們那個掘進班走的速度慢一點,一天是兩米,項目部就壓制我們,要求我們每天要進到多少多少米;這幾天一天進五米,項目部經理就説,你們進度很好,保持這個速度。有速度他就高興了,沒有速度就要罵人,有進度就有錢嘛。”
山西籍工人董某説,礦裏項目部規定了趕進度的獎勵辦法,每個班每天進度達到8米,每人獎勵一包5元錢的“紅河”煙,超過8米每人獎勵一包10元錢的“雲”煙。
“我幹了20多年的煤礦,沒見過這麼亂的礦”
在稍顯忙亂的搶險現場旁邊,一個“百日安全生産倒計時牌”引人注目。這個牌子上的倒計時從2009年9月23日~12月31日。
在這個安全倒計時牌旁邊的公告欄裏,赫然貼著由中煤集團公司辦公廳轉發的國家安監總局的《煤礦防治水規定》。規定明確指出,嚴格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一旦發現水患險情,及時將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作業人員撤到安全地點,並立即採取措施消除水患。
顯然,王家嶺煤礦碟子溝項目部並未按上級要求“好好學習,貫徹執行”。可是,再好的安全法規,如果只是照程式“轉發一下、墻上一貼”的話,其效果可想而知!
來自安徽省安慶市的一位工人説:“我幹了20多年的煤礦,經歷過各種大礦小礦,沒見過這麼亂的礦。礦上基本都是臨時工,來幹活時連身份證都沒登記。”
一些工人反映,下井時沒有經過培訓,很多工人都是頭一天到礦下,第二天就讓下井。平常安全管理就是靠罰錢,比如礦上要求必須帶自救器下井,在井下,只要被發現自救器放置在超過3米的地方,就要被罰款好幾百元,但實際上大多數工人根本不會使用自救器。
一位山西運城籍工人告訴本刊記者:“昨天有個記者問我們自救器怎麼用,這真的把我們問住了,真不知道自救器怎麼用。你看看我們這麼多人,誰會用那個自救器?但是礦上説自救器必須領,還要押我們300元錢,你要是丟了或是壞了就要把錢扣掉,反正你背著就行,會不會用沒人管。多數工人到井下後就把自救器撂那兒了,有安全員來檢查再戴上就行了。”
國家安監總局通報稱,這起事故是今年以來發生在國有大礦的第二起嚴重透水事故,也是發生在基建礦井的又一起嚴重透水事故。
王家嶺礦是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與山西焦煤集團公司合資組建的華晉焦煤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開發的基建礦井,設計生産能力為每年600萬噸,于2006年12月開工建設,計劃于2010年10月建成投産。也就是説,這個礦還未建成投産就發生了嚴重的透水事故。這給煤礦在設計施工階段對重大安全生産事故的防範提出了警告。
曾在國有大礦工作多年的李姓工人説:“水、火、瓦斯、煤塵、頂板是煤礦的五大災害。像這個水患應該提前探測,我在大礦幹的時候都要探。這個礦探沒探我不知道,反正我沒見過。憑我的經驗,這麼大的事故應當能夠預防,至少能撤出更多的人。”
有關專家指出,按照現有的安全生産規則,防範瓦斯等重大安全生産事故已經找到了一些經驗和規律,在前期勘探、設計、施工階段應相應地加大安全設計力度。
專家分析,從一次事故群死群傷來看,煤礦重特大水害事故是僅次於瓦斯事故的煤礦“第二殺手”;但它有其自身特點,從事故發生後搶險救援、恢復生産難度和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來看,水害比瓦斯事故遠遠嚴重;且隨著開採深度逐漸加大和下組煤大規模開發,水患問題將更加突出。
因此,煤礦企業需將水害防治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提高防範意識,健全水害應急預案,並加強防治水技術研究和科技攻關。專家建議,應設置安全出口,規定避水災路線;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可另行增建抗災強排水系統;在礦井有突水危險的採掘區域,應當在其附近設置防水閘門;並加緊建立應急救援排水基地等。
4月2日下午14時15分,位於2號垂直鑽井的救援工人聽到地下巷道傳來敲擊鑽井鑽桿的聲音。陳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