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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以來中國積極創新改革措施清除腐敗頑疾

  時間:2007-10-04 13:35    來源:人民日報     
 
 

  剷除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

  ——十六大以來各級黨組織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取得新成就

  7月9日一大早,河北省承德市豐利廢舊物資責任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吳長春就捧著“熱情週到、優質高效”的牌匾走進了市審批服務中心的大廳:“感謝你們讓我少跑了冤枉路,少花了冤枉錢!”原來,吳長春一週前申請設立分公司,駐審批服務中心工商部門在他申請當日就辦結一切手續。承德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張古江告訴記者:“近年來,我市圍繞‘權、錢、人’三項制度改革,大力削減了行政審批項目,共取消行政審批事項475項,全面推行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作工作。”

  黨的十六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深入推進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各項改革和制度創新,不斷剷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大刀闊斧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今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向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發出通知,要求對現有行政審批項目進行集中清理,再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一場被稱為政府“自我革命”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引起了國內外媒體的高度關注。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要求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地向前推進,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

  ——大幅度減少行政審批事項。通過全面清理和嚴格審核,截至目前,國務院共取消和調整了1992項審批項目,佔68個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和單位審批項目總數的55.5%。各地區也取消和調整了超過一半以上的審批項目,形成了國務院部門改革與地方政府改革良性互動的格局。

  ——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對不需要審批但仍需管理的事項,積極創新管理方式和手段,探索運用拍賣、招標等市場化方式運作,加強間接管理、動態管理和事後監督,逐步改變了政府直接干預微觀經濟活動的做法和主要用行政手段管理經濟的方式,政府的行政能力和管理水準明顯提高。

  ——簡化審批環節和程式。各地區各部門普遍建立了“一站式”、“一條龍”審批服務大廳和行政服務中心、行政投訴中心等機構,為人民群眾提供公開、透明、高效的服務,一些政府部門存在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狀況有了較大改觀。

  ——建立行政審批運作機制、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大力開發運用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對行政審批進行全程監控,加強了對行政審批權的監督制約,審批行為逐步規範,利用行政審批權牟取非法利益和濫用行政審批權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得到遏制。

  “收支兩條線”堵住公務消費漏洞

  公務卡,是指預算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信用卡。公務卡作為一種現代化支付結算工具,不僅攜帶方便、使用便捷,而且透明度高,所有的支付行為都有據可查、有跡可尋,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現金支付結算。(資料圖片)

  財政管理制度改革以“收支兩條線”管理作為起點和突破口,逐步發展為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了公共財政的基本框架。目前,中央批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90%已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範圍,政府性基金和依法新審批的收費基金已全部納入。“收支兩條線”改革向實行“收支脫鉤”、綜合財政預算深化。“收支脫鉤”管理的範圍繼續擴大,40個中央部門編制財政綜合預算,非稅收入實行“收支脫鉤”管理。70多個中央部門和單位實行了徵管方式的“收繳分離”改革。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收付範圍擴大到全部中央部門及其所屬的6100多個基層預算單位,涉及資金4600多億元;31個省(區、市)、5個計劃單列市和400多個地(市)、1000多個縣(市、區)的本級也實施了此項改革。2006年通過中央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實現收入579億元,是上年的3.7倍。

  積極創新改革措施清除腐敗頑疾

  十六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制度,在投資體制、産權交易、政府採購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明顯成效。

  ——投資體制改革不斷深入。2004年7月國務院頒布的《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對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範政府投資行為、加強和改善投資的宏觀調控等提出了明確要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辦法》、《外商投資項目核準辦法》、《境外投資項目核準辦法》等配套文件相繼出臺,絕大部分省級政府出臺了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核準制和備案制的體制框架已經基本建立。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斷加強。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基本規範,地(廳)級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全面展開,省(部)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試點範圍繼續擴大。2003年至2006年,全國共審計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7520人;黨政領導幹部13萬多人,其中省長和部長11人、廳(局)長和市、縣兩級黨政一把手4000多人。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共查出領導幹部個人經濟問題金額5.86億元,因領導幹部直接經濟責任造成的違規問題金額235億元。

  ——産權交易進入市場初見成效。《企業國有産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國有産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等相繼出臺,圍繞企業國有産權轉讓中的行為決策、審計評估、資訊披露、機構選擇、規範操作、資訊統計、監督檢查等主要環節,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規章制度體系,國有産權交易有序流動格局和有效監管制度初步形成。

  ——政府採購制度進一步完善。絕大多數省(區、市)已在縣級以上普遍推行政府採購制度,採購範圍已由貨物類逐漸擴大到工程類和服務類,物品種類明顯增加。採購規模不斷增長,2006年達到3500億元,是2002年的3.5倍;節約採購資金每年均在11%左右。

  ——清理規範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仲介組織工作逐步展開。監察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了規範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仲介組織協調會議,按照“正確引導、依法規範、加強監管、嚴格自律、推動發展”的工作思路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原則,對清理規範工作深入進行調查,積極穩妥地開展試點。(姜潔 李章軍)

 
編輯:楊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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