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
會議指出,修改後的總體規劃圍繞用3年左右時間使災區的基本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達到或超過災前水準的重建目標,提出了災後恢復重建的主要任務。一是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科學安排恢復重建的空間佈局,將規劃區的國土空間劃分為適宜重建、適度重建、生態重建3類,並分別明確這3類重建區城鄉、産業佈局和人口安置的基本原則。二是根據城鄉居民住房建設和消費的不同特點,明確居民住房恢復重建的要求和相關政策。三是按照恢復完善功能、統籌安排的要求,優化城鎮佈局,增強防災能力,改善人居環境。四是與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新農村建設和扶貧開發相結合,恢復重建農村生産生活設施,建設一批優質糧油、特色經濟等生産基地。五是根據城鄉佈局和人口規模,推進教育科研、醫療衛生、文化體育、自然遺産、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六是根據地質地理條件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合理確定建設標準,恢復交通、通信、能源、水利設施,增強安全保障能力。七是合理引導受災企業原地重建、異地新建和關停並轉,支援發展特色優勢産業。八是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和綜合減災能力建設,提高災害預防和緊急救援能力。九是尊重自然、尊重規律、尊重科學,加強生態修復和環境治理,促進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十是弘揚抗震救災精神和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重塑災區群眾積極樂觀向上的精神面貌,搶救和保護具有歷史價值、民族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産。
規劃明確了財政、稅費、金融、土地、産業、對口支援、社會援助等方面的政策要求,對資金、項目和重要物資的監管等作出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