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總指揮溫家寶主持召開總指揮部第23次會議,研究地震災區困難群眾後續救助政策等問題。 新華社記者 姚大偉 攝
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第23次會議
研究地震災區困難群眾後續救助政策等問題
新華網北京7月12日電 12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總指揮溫家寶主持召開總指揮部第23次會議,研究地震災區困難群眾後續救助政策等問題。
會議指出,汶川地震發生後,國家對災區困難群眾實施臨時生活救助,出臺了3個月救助政策。截至目前,已救助因災無房可住、無生産資料和無收入來源的困難群眾881.5萬人,救助孤兒、孤老、孤殘人員26.1萬人。這項臨時生活救助政策的實施,切實解決了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困難問題,在緩解受災群眾災後的緊張情緒、樹立恢復重建家園的信心、維護災區社會的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預計進入9月份,大部分受災地區生産生活秩序基本恢復正常。但在一些重災區,部分受災群眾生活仍處於不穩定狀態,還會存在很多困難。為此,會議決定,在3個月臨時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後,政府對生活仍不穩定的受災群眾繼續給予救助。救助對象主要包括“三孤”人員、生活困難的遇難(含失蹤)者、重傷殘者家庭人員、異地安置人員、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且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後續救助政策以現金補助為主,不再發放口糧。每人平均每月補助200元,在此基礎上適當提高“三孤”等人員的補助標準。補助期限為9月至11月。後續救助政策到期後,對於生活困難需救助的災區群眾,可分別納入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和冬春災民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
會議聽取了國家汶川地震專家委員會關於汶川地震活動特徵與災損評估研究結果的彙報。會議認為,國家汶川地震專家委員會自5月21日成立以來,做了大量工作,在對主余震形勢的認識、對地震發生機理及週邊動力環境的認識、對地震災害及次生災害綜合評估標準與方法的探索等方面取得一定進展,並從整體與局部協調發展、區域間平衡發展、産業結構與地域文化配套發展的角度為災區儘快恢復社會和生産秩序形成了原則性的建議,這對於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都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會議根據專家委員會的意見提出3點要求:(一)對震區的余震再嚴密監視2個月。(二)對汶川地震災區大面積地質災害的潛在危險性進行現場測查,在認識災區次生災害起因和發生條件的基礎上,給出可能出現重大地質災害的地域,並估算可能造成的損失程度,以保證災區恢復重建和可持續發展。(三)儘快確定地震遺跡遺址保護點,並對有可能長期保留的遺跡遺址進行保護。
會議聽取了民政部關於汶川地震災害範圍評估情況和發展改革委《關於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範圍的意見》的彙報。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汶川地震災後重建規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地震局、國家統計局、國家汶川地震專家委員會會同四川、甘肅和陜西3省人民政府開展了汶川地震災害範圍評估工作,完成了《汶川地震災害範圍評估報告》。綜合考慮四川、甘肅和陜西3省的實際情況,確定汶川地震極重災區為10個縣(市),包括汶川縣、北川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重災區為41個縣(市、區);一般災區為186個縣(市、區)。評估結果將作為災後重建的參考依據。會議確定上述極重災區和重災區為災後恢復重建國家規劃範圍。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副總指揮李克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副總指揮回良玉,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