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5月31日電(記者紀振宇、劉卓)福建省教育廳近日下發緊急通知稱,汶川地震受災學生因特殊情況暫時無法出具相關受災證明的,可先安排其到學校就讀,待以後補辦相關證明。同時,各地、各學校將免收其一切費用,並提供生活補助。
通知説,根據受災學生父母或監護人申請及相關受災證明,福建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將為受災學生入學開闢綠色通道,儘快安排受災學生入學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幼兒園兒童,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入學;高中階段學生,參照其原就讀學校類別,統籌安排入學。
此外,已接收受災學生的學校將對所接收學生的學習、生活等方面予以更多的關心和照顧,組織教師對他們進行有針對性的心理輔導,幫助他們儘快走出災害陰影。同時,學校還將加強學習輔導,做好課程銜接,使這些學生儘快適應新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