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海世博會個人票購票須知的公告
1.購票提示
上海世博會個人票的購票人和持票人應認真閱讀並遵守本購票須知,以及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下稱“組織者”) 發佈的有關上海世博會門票(下稱“門票”)的相關規定。
2.票種
2.1 上海世博會個人票分為指定日票和平日票:指定日票可在票面指定日期當日或任一平日入園參觀;平日票僅可在平日入園參觀。
2.2 上海世博會舉辦日期為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共184天:其中指定日17天,即2010年5月1日-5月3日、10月1日-10月7日、10月25日-10月31日;指定日以外的舉辦日期為平日,共167天。
2.3 指定日票分指定日普通票和指定日優惠票兩種。平日票分平日普通票、平日優惠票、3次票、7次票和夜票五種。門票適用規則和門票價格由組織者另行公佈。
2.4 指定日優惠票和平日優惠票的適用對象需憑相關有效證件購票和入園,具體規則由組織者另行公佈。
2.5入園時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兒童免票。
3.銷售渠道
3.1 購票人應在上海世博會門票指定銷售渠道購買門票,包括在網點購票,或通過網站和電話等方式訂購。
3.2 上海世博會舉辦期間,購票人還可通過上海世博會園區現場售票點進行購票。
3.3 夜票僅限在上海世博會園區現場售票點購買。
3.4有關上海世博會門票指定銷售渠道的具體資訊由組織者另行公佈。未通過本條所述指定銷售渠道購買門票的,産生的風險和責任由購票人自行承擔。
4.購票
購票人應在購票後核對所購門票的票種和所付票款,並有權索要與購票金額一致的發票。
5.門票保管
購票人和持票人應妥善保管門票。組織者不為門票的丟失、被盜、破損或毀壞提供任何補償。
6.門票退換
6.1 除本條另有規定外,門票一經售出不予退換。
6.2 由於組織者的原因取消舉辦上海世博會,組織者將按門票在指定銷售渠道銷售的實際價格憑票退還票款。
6.3 因門票損壞無法入園參觀的,持票人可在上海世博會舉辦期間持票至上海世博會園區現場的票務處理點申請換票,經驗證真實有效後可予調換,具體辦法由組織者另行公佈。
7.持票人義務
持票人應仔細閱讀門票背面的注意事項,並遵守組織者制定的其他相關規定。
8.其他
8.1組織者將以票務公告的方式發佈票務相關資訊。公眾可以登錄上海世博會官方網站(www.expo2010.cn),或撥打世博服務熱線(+86-21-962010)諮詢票務資訊。
8.2 除組織者另有規定外,上海世博會園區內的展示、活動等不另行收費。
8.3 組織者有權對本購票須知進行解釋和修訂,修訂後的購票須知將及時公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