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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男,漢族,1942年12月生,安徽績溪人,196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65年7月參加工作,清華大學水利工程系河川樞紐電站專業畢業,大學學歷,工程師。
1959年至1964年 清華大學水利工程系學習。
1964年至1965年 清華大學水利工程系學習,並任政治輔導員。
1965年至1968年 清華大學水利工程系參加科研工作,並任政治輔導員(“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終止)。
1968年至1969年 水電部劉家峽工程局房建隊勞動。
1969年至1974年 水電部第四工程局八一三分局技術員、秘書、機關黨總支副書記。
1974年至1975年 甘肅省建委秘書。
1975年至1980年 甘肅省建委設計管理處副處長。
1980年至1982年 甘肅省建委副主任,共青團甘肅省委書記(1982年9月至12月)。
1982年至1984年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全國青聯主席。
1984年至1985年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1985年至1988年 貴州省委書記。
1988年至1992年 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1992年至1993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
1993年至199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黨校校長。
1998年至1999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中央黨校校長。
1999年至2002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央黨校校長。
2002年至2003年3月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央黨校校長(2002年12月不再兼任)。
2003年3月起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中共第十二屆中央候補委員、委員,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委員,十四屆、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十五屆四中全會增補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第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第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第六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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