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4日消息 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14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批准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指導未來五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行動綱領在這裡誕生。
據新華網報道,會議號召,全國各族人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同心同德,開拓創新,紮實工作,為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鬥。今天的人民大會堂萬人禮堂氣氛莊嚴熱烈。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後閉幕。大會執行主席、主席團常務主席吳邦國主持閉幕大會。胡錦濤、溫家寶、賈慶林、曾慶紅、吳官正、李長春、羅乾等在主席臺前排就座。
本次會議的10天會期中,代表們對政府工作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進行了認真審議和審查,出席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的委員們也對政府工作報告和綱要草案進行了討論。根據人大代表審議和政協委員討論時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國務院對政府工作報告和綱要草案進行了修改。溫家寶總理向大會主席團提交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修改情況的説明。
出席今天上午閉幕大會的2891名代表,首先表決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決議指出,會議充分肯定國務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年主要任務和工作部署,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隨後表決通過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決議。決議指出,會議認為,規劃綱要全面貫徹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的精神,提出的“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奮鬥目標和主要任務,符合我國國情,集中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反映了時代發展的客觀要求,經過努力是完全可以實現的。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200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決定批准關於200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准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表決通過了關於200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決定批准關於200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06年中央預算。
會議經過表決,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決定批准這兩個報告。
大會完成各項議程後,吳邦國發表了講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