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5日電 “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的22個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中,有8個是約束性的。人大代表指出,這些約束性指標是政府的承諾,凸顯了政府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責任。
這8大約束性指標集中在人口資源環境和公共服務人民生活兩大類別中,分別是:
——“十一五”時期全國總人口控制在13.6億人;
——單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
——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
——耕地保有量保持1.2億公頃;
——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
——森林覆蓋率達到20%;
——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人數達到2.23億人;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提高到80%以上。
“經過十個五年計劃的積累,我們取得了很大發展,但又出現了資源環境約束矛盾突出、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的新問題。‘十一五’期間要實現又快又好的發展,必須妥善解決這些問題。”安徽省經濟委員會主任楊振超代表解釋説。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俞國生代表説,人口資源環境的約束一定要體現,強調了那麼多年的産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在一味追求GDP的政績考核體系下,很難實現。公共服務人民生活的約束性指標也增加了不少。這些反映了政府對很多問題的重新認識和把握,更加強調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以及以人為本。 “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明確指出,政府要通過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和有效運用行政力量,確保實現約束性指標。
與此同時,代表們注意到,經濟增長和經濟結構方面的指標全部是預期性的。所謂預期性的,是指國家期望的發展目標,主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現。政府綜合運用各種政策引導社會配置資源,努力爭取實現。俞國生代表説,這幾年的經濟運作情況表明,市場規律正在逐步起作用,而且經濟增速要給結構調整、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留更多空間,沒有必要在增速問題上設置硬性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