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臺灣地區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的重大變革為“立委”席次減半與實行單一選區兩票制,原本的225名立委席次減半為113名:其中73名區域“立委”、34名不分區及僑選“立委”、6名少數民族“立委” 。
單一選區兩票制取代原本的複數選區制,將來選舉會有兩張票,一張選舉區域“立委”、一張選舉政黨。單一選區兩票制配合“立委”席次減半實行後,全臺灣將劃分為73個選區選出73名區域“立委”,再依另一張政黨選票的得票比例,分配34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席次,未達5%得票率的政黨不能參與分配。
原本的複數選區為一個大選區中,選出多名“立委”,如以往臺北市分為南北2個選區,各選出10名共20 名“立委”。而2007年配合“立委”減半和單一選區兩票制,臺北市將劃分為8個選區,總共選出8名“立委”。
所謂“單一選區兩票制”,即區域選票與政黨選票分別投票,兩者間的比例由舉行選舉的地區自定;每位選民投兩票,一票投給區域候選人,一票投給政黨。但在席次換算上,又分“聯立式兩票制”和“分立式兩票制”兩種,所謂“聯立式兩票制”,就是在一張選票上,同時有區域候選人及政黨兩個選項,選民投區域候選人一票,投政黨一票;但在分配席位時,先依政黨得票數分配各黨的總席次,扣掉區域當選席次後,剩下的再由政黨名單來補足。例如甲黨在某選區按政黨得票率分得30席,但該黨已贏得16個區域席次,則甲黨在該選區實際只能分得14個政黨名額。所謂“分立式兩票制”就是選民真的拿到兩張選票,且區域席次與政黨席次分開計算,如一黨在區域中得到30席,按政黨比例分得20席,則總席次為50席。“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最大特色就是融合了比例代表制與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的主要優點,尤其是“聯立式兩票制”備受外界稱道,而“分立式”卻對大黨較為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