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2日電
題:為“三農”提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回應代表涉農“三問”
新華社記者楊維漢、林艷興、劉元旭
在審議“兩高”工作報告的過程中,很多來自農村的基層代表最關心涉及“三農”的案件審判和法律服務等問題。記者就代表們關心的問題採訪了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
加大土地承包案件審判力度,保障農民土地承包各項權益
【代表提問】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寧都縣小布鎮黨委書記廖麗萍:現在,由於受到金融危機影響,很多農民工已經返鄉,並且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和宅基地糾紛越來越多,人民法院將如何解決這些涉及農村土地方面的問題?
【報告摘錄】依法處理涉及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土地管理、農村公共事業建設以及農民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案件,為農業、農村、農民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高法回應】土地問題是“三農”問題的核心。人民法院將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依法維護農村土地管理制度,以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各項權益和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和長久不變為核心,加大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的審判力度,依法充分保障土地承包經營各項權益,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和長久不變。在審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案件中,法院將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改變土地用途、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流轉行為,依法確認無效。對非法干預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行為,依法予以糾正。
人民法院會依法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促進宅基地制度的嚴格管理與完善。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相關國家政策的宅基地轉讓行為,以及其他變相導致農民喪失宅基地使用權的行為,依法確認無效,並且做好相關案件的審判和執行工作。
送法下鄉到田間地頭,司法訴訟方便農民群眾
【代表提問】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資溪縣烏石鎮新月畬族村黨支部書記蘭念瑛:很多農村的農民要打官司,必須走很遠的路,費時費力,還要負擔交通費,這對農民來説是很重的負擔。人民法院能否採取措施進一步方便農民訴訟?
【報告摘錄】繼承和發揚“馬錫五審判方式”,深入基層、巡迴審判,就地辦案,方面群眾訴訟,減輕群眾負擔。
【高法回應】方便基層農村的農民群眾訴訟是人民法院司法為民不斷追求的目標。基層法官就是要走出法庭,深入社區村寨企業,體察民情,送法到府,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樹立親民愛民的良好形象。
擴大國內需求的最大潛力在農村,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基礎支撐在農村,保障改善民生重點是農民。從法律服務這一點來説,和城市相比農村的服務比較薄弱,人民法院想辦法把法律服務送到農民家門口。
今年,最高法院要求進一步方便農村群眾訴訟。人民法院將加大農村案件的巡迴審理制度,實行就地立案、就地審理、即時調解、適時宣判。充分發揮民事簡易程式及時、簡便、快捷解決糾紛的功能,依法擴大簡易程式的適用範圍,嘗試小額訴訟案件快速處理機制。落實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和訴訟風險提示制度,著力加強對農村貧困群眾或文化水準較低當事人的訴訟引導和幫助。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用農民聽得懂、能接受的方式方法妥善處理案件
【代表提問】全國人大代表、江西余幹縣瑞洪鎮鎮郊村婦女主任謝木蘭:打官司對農民來説是件難事,需要人民法院幫助的事情很多,人民法院將如何加大對農民的司法救助和幫扶力度?妥善處理“三農”案件?
【報告摘錄】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堅持群眾路線,改進司法作風,完善便民措施,體現司法為民。
【高法回應】人民法院充分認識到了“三農”案件審判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充分考慮維護農村穩定、充分考慮農村社會現狀,以農民群眾聽得懂、能接受的方式方法妥善處理案件。
人民法院還將繼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對符合救助條件的農民、農民工減緩免交訴訟費用。全方位開展法律服務,對訴訟能力比較弱的農民告訴他的權利、義務和訴訟風險。對追索撫養費、贍養費、人身損害賠償金、勞動報酬且經濟上確有困難的農民當事人,特別是特殊困難群體,積極採取緩、減、免交訴訟費的措施,確保符合救助條件的農民當事人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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