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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


 

衛生部採取措施保障消毒産品衛生品質和供應
 
 
  來源:      日期:2003-05-23 14:08

 

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為保障非典防治工作所需消毒産品的市場供應,加強消毒産品的監督管理,衛生部近期採取了以下措施,以確保消毒産品的衛生品質。
開闢“綠色通道”。消毒産品審批工作在品質要求不降低、審查程式不減少的基礎上,縮短審查時間,加快評審進程。
調整監督管理模式。確定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過氧乙酸”消毒劑和紫外線燈管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加快消毒産品的進口。對已審批同意生産的國內消毒劑,經審核同意,可以組織國外企業生産和進口,並對進口消毒産品的國內分裝作出了規定。
公佈消毒産品目錄。防止未取得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憑證的消毒産品流入市場,擾亂非典防治工作。
調整委託加工管理,增加消毒産品市場供應。
保障流通渠道暢通。凡2002年7月1日前已獲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的消毒劑、消毒器械,在其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內,經産品擬銷售地所在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意,允許其在不同省份間流通和銷售。
明確捐贈管理。對境內外企業生産的消毒産品捐贈事宜提出了具體要求,以保障消毒産品的衛生品質和消毒效果。
加強消毒指導。公佈消毒産品安全使用熱線電話:010-87779905,並印製宣傳挂圖和分發宣傳材料,指導消費者合理選購、貯存和使用消毒産品,避免使用不當造成對身體健康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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