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28日電(記者李亞傑、鄒聲文)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終止鄧中華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經有關部門查證,鄧中華在擔任湖南郴電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期間,受賄和行賄數額特別巨大,已涉嫌觸犯刑律。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提供的材料顯示,2001年3月以來,鄧中華利用擔任郴電國際董事長的職務便利,通過其情婦接受張吉平和譚代文的請托,違反工程招投標法規定,採取向張吉平洩露工程設計圖紙和向評委打招呼等手段,為安平建築公司和譚代文承接到了郴電國際的萬國大廈基建、專家樓基建、石蓋塘變電站基建總造價5000多萬元的工程項目,謀取了鉅額利益。2002年至2006年,鄧中華收受張吉平、譚代文賄賂7萬美元、人民幣33萬元。
2004年12月,鄧中華為感謝湖南郴州市原市委書記李大倫在郴州市委常委會上推薦其擔任郴電國際董事長、聯合國小水電中心郴州基地主任和郴州市市級後備幹部人選,為儘快實現進入市級領導班子的個人目的,送給李大倫8萬美元。
據了解,鄧中華還涉嫌其他的重大經濟犯罪問題,正在進一步查證。
此前,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已經作出罷免鄧中華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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