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評:“和諧欠賬”同樣需要“清欠”
 
 
  來源:      日期:2007-03-15 14:13

 

  新華網北京3月15日電 新華每日電訊3月15日刊登丁永勳撰寫的“每日一評”《“和諧欠賬”,同樣需要“清欠”》,全文如下:

  在熱議民生的背景下,遼寧省棚戶區改造的成果也被帶到了今年的兩會上,代表委員們對政府“建和諧社會先還和諧欠賬”的求實精神給予了充分肯定(新華社13日報道)。值得注意的是,在代表委員看來,政府幫助困難群體改善生活狀況,已經不再只被看作“關懷”和“救濟”,而是還了“一筆欠了老百姓半個多世紀的和諧賬”。

  所謂“和諧欠賬”,應當是由於種種原因,一些地方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難題久拖未決、積重難返。如果不還“欠賬”,漠然以對,既不符合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也不利於激發民眾參與和諧社會建設的積極性,當然,更不符合“人民分享改革發展成果”的要求。

  還“和諧欠賬”,是共建和諧的一個重要前提。城鄉差距、貧富差距的加大是社會和諧的大敵,對困難群體的態度也是檢驗是否落實“共建共用”的重要指標。困難群體的存在,固然有個人境遇和能力的原因,但往往也是民生投入長期“欠賬”累積的結果。

  像遼寧礦區棚戶區的居民,都曾經或者仍在為國家建設做貢獻,理應更多地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在棚戶區住了半個世紀的村民喜遷新居,他們發自內心地感謝政府,這是群眾一種淳樸的情懷。但更應該明確的是,把更多財力用在改善民生,尤其是滿足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需求,是政府的應盡職責。把這當作“和諧欠賬”來還,是政府執政理念的進步,也是“共建共用”的生動詮釋。

  還“和諧欠賬”,關鍵是要真正落實科學發展觀。比如,改造棚戶區,肯定不像商業性房地産開發那樣能給政府帶來“土地收益”,在GDP的增長上更不如商業性房地産開發“貢獻”大。但民心順了,最終肯定會進一步激發民眾“共建”的熱情和創造活力,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因此,期待所有的地方都能清理一下有無“和諧欠賬”?能否像中央政府那樣也採取實際行動,並列出還賬的時間表?

  改善民生的過程,也是落實公平正義的過程。期待更多的“和諧欠賬”被一一“清欠”,讓人民在公平的起點上共建共用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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