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福建省全國政協委員何少川、陳營官等向大會聯合提出了《關於擴大臺商投資區並賦予“先行先試”的優惠政策措施的建議》的提案,建議將福建全省辟為臺商投資區,積極吸納臺灣産業轉移,形成閩臺之間經濟良性互動和有效融合的發展態勢。
他們認為,改革開放以來,中央把福建作為對臺經濟工作的重要基地,閩臺經貿合作和交流交往不斷深化。1989年和1992年國務院先後批准設立福州、杏林、海滄和集美等4個臺商投資區。經過10多年的發展,投資區已成為臺商投資最密集的區域之一。截至2006年上半年,臺商投資區累計合同臺資52.29億美元、實際利用臺資48.93億美元,分別佔全省的三分之一。但隨著4個臺商投資區經濟總量的迅速擴張,原批准規劃範圍內的建設用地更趨緊張,發展空間受到限制。
因此,把福建全省開闢為臺商投資區,既有紮實的經濟基礎,又有得天獨厚的環境條件,有利於吸納臺灣産業轉移,形成閩臺經濟良性互動和有效融合的發展態勢。
為此,他們建議:
(一)將福建全省開闢為臺商投資區,並參照執行國家賦予天津濱海新區的優惠政策。
(二)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鼓勵福建承接臺灣産業轉移,允許除法律法規禁止之外的各類臺商投資項目在福建落地,並在規劃布點、註冊資本、股比結構、規模要求等方面適度放寬條件。
(三)幫助解決建設用地問題。對福建承接臺灣産業轉移的項目、國防戰備項目等建設用地,列入國家用地指標安排;對海峽西岸經濟區交通運輸體系中的支線鐵路、地方公路等線性工程建設用地,按照交通戰備工程列入國家用地指標安排。
(四)加大財政支援力度。給予海峽西岸建設專項補助,支援海峽西岸經濟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兩岸科技文化交流與協作。(記者周琳 鄭昭)
來源:福建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