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交流基金會:
貴會4月3日函悉。
我會願邀請貴會副秘書長前來,就辜振甫先生率團來大陸參訪或出席由貴我兩會共同舉辦的研討活動事宜交換意見。我會也願意聽取貴會對有關交流具體項目的意見。來訪日期建議安排在4月21日至22日,或雙方認為方便之其他時間。
請告貴會來訪人員名單及日期。
順致
時祺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1998年4月13日
附:海基會4月3日來函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貴會三月廿六日復函收悉。
為求以具體行動擴大兩岸交流,早日促成本會辜董事長訪問貴方,以及恢復兩會協商,本會于三月五日及十七日致貴會函,已明確表示願組團前往貴方訪問。
茲為妥善安排訪問團之具體交流項目及相關事宜,本會願依前函指派副秘書長層級人員于四月中旬或貴會認為方便之時間,前往磋商。
貴會如有意見,請速函告。
專此 順致
時祺
海峽交流基金會
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