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新時代的特點,是保證政協工作常做常新、不斷前進的不竭源泉;創新是時代發展的要求,是政協工作開創新局面的強大動力;創新是政協工作繼承和發展的優良傳統的需要,也是促進政協工作再上新臺階的重要前提。
創新是政協工作的靈魂
人民政協工作如同其他各項事業一樣,始終是積極倡導創新的。從根本上講,人民政協組織的創建、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確立,其實質就是創新的産物。從人民政協事業的發展來看,就是一個不斷創新的過程。從1949年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的勝利召開到2007年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的勝利閉幕,從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到參政議政,從1954年人民政協的第一部章程到2004年的第6部章程,從全國政協到地方政協的工作實踐,無不表明政協工作的全面進步,不斷創新。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政協在履行職能的過程中,只有不斷探索、開拓創新,才能有朝氣、有實效、有發展。我們要牢固樹立創新意識,牢固樹立繼承和創新並重的思想,既要保持和發揚歷屆政協的優良傳統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又要力求創新,致力於探索新的形式,尋求新的載體,推出新的舉措。要自覺做到與時俱進銳于創新,攻堅克難勇於創新,借鑒吸收巧于創新,鍛造人才能于創新,營造環境利於創新。要在服務發展上有新思路,促進和諧上有新貢獻,在履行職能上有新突破,在自身建設上有新局面,在各項工作上有新舉措。
政協工作可以創新
創新工作思路。新時期地方政協工作,要做到有為有位,有位有威,樹立良好形象,必須定好位,有所為,有所不為。我們從政協自身的特點和優勢出發,將政協工作定位於“維護核心,服務中心,凝聚人心,履職為民”,真抓實幹,開創了政協工作的新局面。換屆以來,我們提出了“建設責任政協、效能政協、親民政協”的工作目標定位,其目的是要通過五年的努力,讓全體政協委員和機關工作者以解放思想和勇於開拓的風貌,以嶄新的思維方式和不斷進取的氣魄,推動政協工作生動活潑地開展。
努力開展參政議政。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擺在政協工作的重要位置,把加快建設省域副中心城市、走在中部地區同等城市發展前列作為政協履行職能的立足點和著眼點,圍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工作、重要事項選議題,深入調研、專題協商,建言立論,促進各項工作目標的實現,使政協組織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重視發揮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作用。堅持每年舉行兩次聯繫會議,通報情況,交換意見,聽取建議;政協開展調研視察活動,重視民主黨派成員的參與和意見;黨員主席交黨外朋友,不定期到民主黨派機關走訪,了解情況,如實向黨委、政府反映他們的要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重視黨派提案,尊重他們反映的社情民意並認真轉化,使他們的參政議政作用在政協舞臺上得到充分發揮。
積極實行民主監督。安排政協委員擔任黨風、政風、行風監督員,深入基層了解群眾意願,走進部門聽取工作通報,針對問題提出意見;積極參與民主評議活動;加大重點提案的督辦力度。每年由主席牽頭,督辦五至十件重點提案,各專委會全程跟蹤,新聞媒體全程報道,推動重點提案的辦理落實,推進亟須解決的迫切問題的落實。
政協創新必須突出重點
要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有新作為。要抓住事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等重大問題,發揮政協組織人才薈萃、智力密集的優勢,選好題目,調查研究,爭取向黨委、政府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促進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要充分調動全體政協委員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積極性,在統籌兼顧、科學發展上多動腦筋、多想辦法,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援、創造才能得到發揮。
要在創新工作方法上有新作為。要將創造性思維引入政協工作,不斷拓展視野,開闊思路,拓寬渠道。要在繼承和發揚優良傳統的基礎上,勇於突破傳統思維定勢,樹立嶄新的思想觀念,政協工作方式方法的創新,根本在於提高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品質和水準;要充分發揮政協全委會、常委會、主席會議、各專委會、委員小組以及政協機關等各個層面的作用,形成多層次、全方位的運作機制。
要在調動委員履行職責的積極性、創造性上有新作為。要始終把調動委員積極性、創造性作為重點,積極探索完善有利於委員更好地履行職能的工作機制;要通過加強學習教育,著力拓寬履行職能的形式,提高委員的自身素質、整體素質和參政議政水準;要認真探索發揮界別、專委會、委員作用的方法和途徑,充分調動各界別參政議政的積極性,把每位委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得到最充分的調動。
要在民主監督上有新作為。要選擇黨政關心、群眾關注、影響較大的題目,特別是事關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問題,充分運用好提案、視察、社情民意反映、行風監督、民主評議等有效形式,主動地開展民主監督;要把民主監督融合在政治協商的各種例會之中,滲透在政協委員的視察、調研和反映社情民意之中,確保監督渠道的通暢;要不斷探索民主監督的新形式,注意把民主監督與輿論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和黨內監督結合起來構成立體監督體系,使民主監督職能在各項社會建設中不斷延伸和擴展。(李泉 宜昌市政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