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初,全國出現社會主義改造高潮,人民政府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實現了全行業公私合營。大體上經過個別企業的公私合營和全行業公私合營兩個階段。個別企業的公私合營,是在私營企業中增加公股,國家派駐幹部(公方代表)負責企業的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