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是新形勢下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江蘇省委認真貫徹中央的要求,圍繞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深入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斷增強幹部人事工作活力。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努力形成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一是有序擴大公推公選。2000年首次公開選拔21名副廳級領導幹部,2003年公推公選一批縣(市、區)長人選。近幾年來公推公選的範圍不斷擴大,已經從黨政機關擴大到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從副職崗位擴大到正職崗位,從黨員幹部擴大到黨外幹部。全省共公推公選廳級領導幹部232名、縣處級領導幹部1639名。不斷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制度,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競爭性選拔幹部辦法,近三年全省新提拔的委任制幹部中競爭性選拔的佔32%。二是積極探索重要崗位差額選拔。2008年以來,先後在南京、蘇州等地開展了差額選拔區縣黨政正職和機關部門正職領導幹部的試點工作。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之後,省委在總結這些地方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決定選拔省管正職領導幹部實行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醞釀、差額票決,並制定了黨政領導幹部差額選拔實施辦法,全省各級差額選拔領導幹部810多名。通過有序競爭、比選擇優,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實現好中選優、優中選強。
完善幹部考核評價機制,促進幹部以正確政績觀落實科學發展觀。中央“一個意見、三個辦法”下發以後,根據不同領域、不同類型幹部特點,分別制定了市縣、省級機關部門、國有企業、高校四大類幹部考核評價實施辦法,進一步增強幹部考核評價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考核方法上做到“四個結合”:經常性考核和重點考核相結合,民主測評和全面考察相結合,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組織認可和群眾公認相結合,增強考核的全面性、準確性。堅持重點崗位重點管理、重點考核,把對各單位、各部門正職領導幹部的考核作為重點,去年底對全省51個縣(市)和南京市11個區的黨政正職進行了集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