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7日訊 (記者趙海) 記者從黑龍江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獲悉,黑龍江省作為全國第二批開通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的省份之一,自2009年3月18日起正式啟動受理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證件,即《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三個月一次旅遊簽注。
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須到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指定的旅行社(以下簡稱“組團社”)報名參團,以團隊形式整團往返,並實行配額管理。我省具有特許經營權組織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的組團社只有三家組團社。
我省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交納所需費用後,憑組團社出具的收費票據,持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相應簽注(簽注字頭字為“L”),持相應的證件及簽注由旅行社組團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