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環保執法從此“不聽市長”

時間:2008-03-13 08:11   來源:--新華網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環保總局原副局長王玉慶表示,環保總局升級為環保部表明國家對環保的重視。而局升部只是一種形式,今後還會在人員編制、職能、環保機構的建設等方面進行加強

  “國家環保總局升格為環境保護部肯定是好事。”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副院長任青山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興奮地説。

  任青山指出,國家環保總局升格為環境保護部提高了環保機構的權威性,有利於更好地執法。此前,國家環保總局的職能,簡單地説就是“只管節能減排和排污收費”,在立法、生態建設,尤其是大的生態建設方面作用有限。但成立了環境保護部後,這些現象將得到改變。

  “以前各個地方環保部門都要聽市長的,現在有了突破。環保部門可以自由制定、實施環保政策。”任青山指出。

  最重要的是,環境保護部的組建將從根本上理順環境部門、農業部、林業部、水利部之間的關係,實現了資源的整合,提高了工作效率。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環保總局原副局長王玉慶則表示,環保總局將升級為環保部表明國家對環保的重視。他指出,在這次改革中,由局升為部的不多,環保總局是比較突出的一個。他同時透露,局升部只是一種形式,今後還會在人員編制、職能、環保機構的建設等方面進行加強。

  粵籍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也表示了同樣的看法,環保總局升級為環保部,就是為賦予環保執法部門更大的“話語權”。

  黃細花代表指出,目前我國地方各級環保部門採用雙重領導、地方為主的管理體制。地方環保部門的官員任免、經費劃撥、設備購買等,都由地方政府統一負責,“端人的碗,受人的管”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地方環保部門的執法。

  黃細花代表認為,把“局”改成“部”,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決策體系內可施展的空間大不一樣。今後,各級政府應切實加強環境保護機構的建設,使其能有效地獨立行使職權,使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與所擔負的任務相適應。(記者 馬繼鵬)

編輯:李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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