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法中沒有專章規定人大代表義務,但提出了對人大代表的要求。代表法中關於人大代表的要求都是人大代表應盡的義務。代表法對人大代表的要求有五項:
1、要積極參加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依法行使代表職權。
2、要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的機密,在自己參加的生 産、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3、要同原選區選民或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
4、接受原選區選民或原選舉單位的監督,並回答他們對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動提出的問題。
5、要協助本級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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