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冰:政協委員的提案必須經過審查才能立案

時間:2012-03-04 11:34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3月4日北京消息 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提案組副組長劉曉冰在3月3日晚做客中央臺,就政協提案亮點及提案落實情況進去作了介紹。

  劉曉冰説,政協提案就是政協委員,還有政協的參加單位,包括黨派、團體,還有政協的專門委員會,向政協全體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會議提出的,經過審查、立案的書面意見或者建議。

  具體要求,首先,提案者的資格必須是政協委員或者是黨派團體或者是政協的界別、專門委員會,他們具備提案者的資格。其次,同級的政協委員向同級的政協組織提出提案,比如省一級的政協委員,北京市的政協委員可以向北京市政協提出提案,但是不可以向全國政協提出提案。第三,提案分為向政協的全體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提出兩種。最後,提案要經過審查才能立案。

  全國政協提案工作條例規定, 有11種情況不能立案。比如涉及國家秘密的,進入行政司法程式的,推薦個人産品的,純粹屬於學術研討的,還有內容過於空泛沒有具體建議的,諸如此類是不能立案的。(兩會記者劉洋、陳峰)

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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