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黨的領導不削弱
我國憲法載明,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以國家根本法這種最高法律形式明確了中國共産黨在國家經濟、政治、社會生活中的領導地位。
代表委員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推動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探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艱辛努力和偉大實踐中逐步形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完善和法治國家建設的推進,都離不開黨的領導。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成為基本國策,載入憲法,人民群眾管理國家的政治權利有了法律保障。福建省省長黃小晶代表説:“前進路上需要凝聚而不能耗散。確保黨對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領導核心地位,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推進事業發展的根本政治保障。”
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與核心。代表委員表示,確保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需要有堅強的政治領導,需要有“領路人”和“主心骨”。
“我國的政黨制度,中國共産黨是領導核心。作為民盟盟員,我堅決擁護這個制度,不搞多黨輪流執政。我們需要穩定的發展,需要有核心力量來保障百姓安居樂業。”寧夏銀川唐徠中學教師呂新萍代表説。
黨心連著民心,黨的主張源於人民的意願。代表委員認為,無論是國家大政方針的制定,還是個別立法的建議,黨的主張都凝結著全黨全國人民的集體智慧。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金鎖代表説:“法律體系的形成,高度體現人民性,開闢了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新紀元。”
每一部法律的出臺都肩負著反映民意的重任。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利明代表説:“物權法歷時13年經過8次審議,特別是通過媒體、網路等形式向全民徵求意見,就充分體現出這一點。”
堅持社會主義根本制度不動搖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最重要的是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代表委員指出,要在堅持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過程中,用法律體系穩固國家發展的政治方向,在涉及國家根本制度等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動搖,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永葆本色。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準迅速提高,綜合國力大幅增強,這是全世界公認的事實。”陳達恒代表説,“我們找到了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發展道路,這條道路無論何時、何種情況都要堅持走下去,而且要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既定方略進一步法制化、制度化,確保國家一直沿著正確的道路前進。”
思想指導行為,方略引領作為。代表委員指出,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就要遵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一以貫之地堅持、遵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經濟制度等各項基本制度。
“新中國成立60多年的發展歷程告訴我們,只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能夠最廣泛地代表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沒有別的什麼主義。”今年60多歲的四川資陽市迎接鎮分水村村支書楊翠芳代表説:“我們老百姓如今過上了這麼幸福的生活,我們國家的發展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應該珍惜,而絕不能動搖我們的指導思想。”
國體、政體、制度、方略……決定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會走什麼樣的發展道路,最終會走向哪。代表委員認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是史無前例的艱巨探索。必須從政治高度認識國家發展的根本方向性問題,始終不渝地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制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陳斯喜説:“我國的法律集中地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國家學説和經濟、法律等一系列重要思想。比如,在國家權力歸屬上,我們堅持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反對君權神授;在國家政權形式上,我們實行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和運作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而不是‘三權分立’的議會制或總統制;在經濟方面,我們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一個國家選擇什麼樣的基本制度,要由這個國家的歷史發展和現實國情決定,由這個國家的人民作出選擇。代表委員指出,必須始終堅持從我國的國情和實際出發,把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作為立法基礎,緊緊圍繞經濟建設的中心任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推動科學發展和促進社會和諧的戰略方針,堅持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制度最怕‘水土不服’。”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代表説,“一些國家不顧本國國情和發展階段,盲目照抄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最終導致社會動蕩,社會發展嚴重倒退,人民生活深受影響,這種教訓十分深刻。”
香港鎰源資本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嘉旋代表説:“我國現行制度具有合理性、匹配性、優越性,如果不堅持,國家建設就無法順利推進,改革開放成果也將丟失。”
法律確立規則,法律規範行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與時俱進、不斷完善的科學體系。“從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國家始終堅持改革開放的正確方向,有利於構建科學發展、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體制機制,可以為中國前進的巨輪導航添力。”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振鵬代表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