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13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會議。
主席團常務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主持會議。會議應到170人,出席166人,符合法定人數。
3月10日至11日,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代表們對報告給予高度評價,一致認為,報告總結工作實事求是、重點突出,部署工作思路清晰、積極可行,尤其是對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重大意義的凝練和基本經驗的總結,旗幟鮮明,立意高遠,既有實踐總結,又有理論創新,是一篇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好報告。代表們充分肯定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大家一致認為,過去的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按照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精神,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職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為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如期形成,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作出了新的貢獻。根據代表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報告進行了修改。
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
3月12日,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代表們對這兩個報告給予充分肯定,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過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滿意,對報告提出的工作部署和安排表示贊成。根據代表們的審議意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自的報告進行了修改。
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提請各代表團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