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勳儒:規範各類全國性創建活動

時間:2011-03-09 11:14   來源:新華網

  關於規範各類全國性創建活動的建議

  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中央副主席、雲南省政協副主席 陳勳儒

  多年來,相關部門相繼開展了若干國家級創建活動,這些活動在一定時期、一定程度上對促進各地軟硬環境建設、提高人民群眾生活品質和促進各地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是,按照科學發展觀的內涵、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衡量,一些創建活動的弊端日益突出,中央雖三令五申要求認真清理各類評比創建活動,但仍未能達到預期結果。

  一、政出多門、名目繁多。創建活動政出多門、名目繁多,分為官方、民間、綜合、單項、國內、國外,已到“亂花迷人眼”的地步。幾乎每項官方工作均有相應的創建項目,1990年推出國家衛生城市後,陸續推出了園林城市、環保模範城市、優秀旅遊城市、綠化模範城市、節水型城市、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市、暢通工程模範管理城市、學習型家庭示範城市等。

  非官方的各種創建評比活動更是五花八門、氾濫成災,某研究會就推出了中國十大文化品牌城市等17個榜單,其他的如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十佳節約型中小城市、最具影響力節慶城市、中國國際形象最佳城市等。各種媒體開展的評比排名亦舉不勝舉。

  一些創建評比,有違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某些城市的榮譽竟多達三四十項,雖在某種程度上顯示了城市發展業績,但過多的標榜被網民及群眾嘲笑為“作秀”和“最能吹牛城市”。這些顯示出某些領導未找到城市科學發展的定位及信心的缺失。

  二、耗資擾民,為非常態式運動。眾多的創建評比活動表面熱鬧,衍生出大量檢查、公示、督辦、評比。各地投入不少資金,組建班子,設立“創建指揮部”,窮于應付各種達標檢查,組織群眾性運動,為創建而創建,為稱號而努力,違背創建活動的良好意願。

  有的為創衛生城市,取締蔬菜農貿市場,居民叫苦不迭;有的要求小飯館、小飲品店全部停業;有的用行政手段限期拆除防盜窗,幹部不拆除將被處分;有的城管部門粗暴執法,激化矛盾;有的組織幹部結隊上街撿垃圾、擦隔欄;有的將樹齡35年以上的萬餘株水杉砍伐,移栽為銀杏樹,目的就是追逐城市“名片”。

  某些協會的評比明碼標價,交相應費用即獲稱號,以此斂財。為檢查評比弄虛作假、做表面文章的情況比比皆是。接待中,吃、住、玩、送習以為常,助長形式主義,滋生腐敗作風。地方高調宣傳“最具幸福感城市”,群眾卻為“被幸福”起鬨抱怨。這種創建影響群眾正常生産生活,引起公眾反感。

  三、形式主義,缺乏長效機制。不少創建活動存在突擊性,缺乏長效機制,突擊迎檢後,工作鬆弛,臟亂差反彈。某省創建活動歷經20年,僅有一個縣創衛成功,六個縣創園林城市成功。據不完全統計,全國3000多個縣級以上城市,至2009年僅有108個城市榮獲衛生城市稱號,僅為3%;166個市榮獲國家園林城市稱號,僅佔5%,創建活動成效甚微。

  城市科學發展水準和知名度是系統工程,不是通過非常態創建活動就能達到,用創建活動推動城市各項工作,已不適應甚至有違新形勢下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為此建議:

  一、規範有關創建活動,加強制度化管理。建議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對全國性各種創建活動認真清理,除必須保留的外,禁止擅自推出各種創建評比活動,並加強監督,規範管理,確保創建活動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

  二、建立城市發展長效機制。國家應根據我國不同區域實際,在國民經濟發展規劃中統一制定各類城市(省級、地級、縣級市及縣)總體規劃和具體標準,制定適合各地實際的城市衛生、園林、生態和環保等基礎性標準,由各地政府實施,先易後難,實現城市發展目標化、制度化、規範化。

  三、切實加強城市管理工作。要摒棄把創建評比活動作為推進工作和政績的錯誤觀念,實現城市建設管理常態化、精細化、規範化。形成政府、社會組織和市民共同管理城市的合力,倡導文明生活,促進社會和諧,推動城市科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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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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