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4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主持會議。
主席團會議應到170人,出席164人,符合法定人數。
根據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規定,會議首先推選了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主席團常務主席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擔任。主席團常務主席召集並主持主席團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日程。根據會議日程,這次大會定於3月5日上午開幕,3月14日上午閉幕,會期9天半。
根據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規定,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推選主席團成員若干人分別擔任每次大會全體會議的執行主席。經過表決,會議推選了大會全體會議執行主席。會議經過表決,決定李建國、王萬賓、石秀詩、李肇星、趙勝軒、尤權為大會副秘書長。李肇星兼任大會發言人。
會議經表決,決定了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議案辦法。會議決定,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為3月9日1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