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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寫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輝煌篇章

  時間:2008-02-28 13:06    來源:新華網     
 
 

——十屆全國人大五年亮點回眸

  資料圖片:2007年3月8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華社記者 王建民 攝

  新華網北京2月26日電(記者 鄒聲文)又是一年春草綠。2008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五年任期將滿,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在即。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立法者更加注重傾聽普通民眾的聲音,監督“一府兩院”更加注重實際效果,代表履行職責更有保障……五年來,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立法、監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設等方面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書寫了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輝煌篇章。

  審議、通過100余部法律案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

  “爭取在本屆任期內,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十屆全國人大成立伊始,就確立了這樣一個重要目標。

  圍繞這一目標,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攻堅克難,抓緊制定了一批新的法律,及時修改完善了一批現有法律,五年共審議、通過了100余部法律案。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妥善解決了一些立法難點,行政許可法、監督法、企業破産法、物權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先後通過實施,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肯定。

  目前,我國已基本形成以憲法為統帥,由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式法七個法律部門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三個位階層次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的主要方面已基本實現有法可依。

  八次審議物權法 創單部法律案審議次數之最

  2007年3月16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物權法,出席閉幕大會的2889名代表有2799人投下了贊成票,高票通過了這部法律。

  除內容條款受到社會高度關注外,物權法本身的審議、修改過程也是一波三折。從首次提請審議到最後獲得通過,它先後歷經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八次審議,一再刷新我國立法史上單部法律案審議次數的最高記錄,成為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典範。

  由於物權制度既涉及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又關係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物權立法過程中,非常注重聽取各方意見。僅僅是針對常委會組成人員和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全國人大法律委、常委會法工委等就先後召開了100多次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並就立法中一些專業性較強的問題專門舉行立法論證會,聽取有關專家意見。

  首次舉行立法聽證會 普通百姓向最高立法機關當面表達意見

  “我個人收入每月1500元左右。我認為個稅的起徵點應定為2000元……”2005年9月27日,在全國人大個人所得稅法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立法聽證會上,來自重慶的聽證陳述人吳志才侃侃而談。

  對於調整個稅起徵點,廣大工薪收入者十分關心。在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時,為直接聽取公眾意見,全國人大法律委、財經委和常委會法工委聯合舉行了全國人大歷史上第一次立法聽證會。無論是大學教授、律師、公務員,還是公司職員、煤礦工人、農民工,每位聽證陳述人都把自己的觀點當面傳遞給了最高立法機關。

  雖然個稅起徵點最後只從1500元提高到1600元,但在許多人看來,聽證會的意義遠遠超過這100元的調整額度。“能來到這裡發言,當面傳遞老百姓的聲音,無疑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從河北專程到北京參加聽證的宋景昌這樣説。

  全民參與勞動合同立法 最高立法機關積極回應近20萬件立法建議

  2006年3月,山東臨淄農民工王立濤的一封來信擺在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工作人員的桌上。這封信真實反映了農民工在勞動合同簽訂中面臨的困境,並就制定勞動合同法提出了六點具體建議。王立濤在信中説:“希望這部法律能成為勞動者的天使和保護傘。”

  普通農民工的這封信引起了最高立法機關的重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當即表示,勞動合同法的條文設計將考慮農民工的特殊情況,注意保護他們的利益。

  在勞動合同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過程中,這封信只是普通的一份建議。實際上,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裏,全國人大常委會共收到各方面的意見191849件,創下了全國人大立法史上的又一項新紀錄。

  最高立法機關高度重視並積極回應包括農民工群體在內的各方面關切,對草案進行大幅度的修改,贏得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肯定。有關專家就此評論説,公佈法律草案向全民徵求意見,既是民主立法的重要形式,也已成為人民群眾進行有序政治參與的重要形式。

  監督“一府兩院” 發現問題“一追到底”

  2004年6月23日,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審計報告,披露的問題引起常委會組成人員的高度關注。他們建議國務院責成有關部門和地方,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切實進行整改,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並在年底前將糾正情況和處理結果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

  6個月後,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案頭都擺上了一份國務院辦公廳提交的關於審計查出問題糾正情況的報告。這份長達26頁的整改報告,對審計報告披露的問題一一給出了“説法”。從那時起,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報告所列的問題整改情況成為慣例。

  兩年後,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審計法,把這一做法制度化、法律化,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的問題的糾正情況和處理結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

  從督促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到落實非典防治措施,從解決超期羈押到增加基層法院、檢察院的經費、編制,從解決出口退稅拖欠到提出“力爭用兩年左右時間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較大幅度下降”……五年來,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監督“一府兩院”的工作中形成了一個鮮明特點,這就是:對問題不是“一聽了之”,而是“一追到底”,督促問題真正得到解決。

  執法檢查 “回馬槍”取得好效果

  2007年8月26日,全國人大環資委關於跟蹤檢查淮河、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況的報告點名批評一家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再次引起有關方面的關注:兩年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曾在報告中指出了遼陽市慶陽化工有限公司超標排污的行為,遼寧省政府也責令其在第二年年底前實現達標排放,但兩年後的跟蹤檢查卻發現,這家企業依然將含有大量硝基化合物的廢水直接排入河裏。

  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執法檢查中經常使用“回馬槍”這一招法。三農、環保、農民工權益、安全生産、司法公正、節約能源、法官和檢察官隊伍建設……五年來,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圍繞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不斷創新監督方式,進行跟蹤執法檢查,確保監督取得實效,確保法律得到正確實施。

  代表履職 時間經費更有保障

  “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是國家權力機關的行為主體。只有每一位代表都認真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作用,人民代表大會才能真正成為代表人民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力機關……”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自成立以來,高度重視代表工作,採取一系列舉措,確保近3000名代表的知情權,為他們行使代表權力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特別是在2005年,中共中央轉發《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進一步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的若干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出臺系列文件,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作出了具體制度安排,使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代表工作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從各省區市普遍建立全國人大代表聯絡處,到強化代表知情知政服務;從每年組織一兩千名代表深入基層開展專題調研,到邀請更多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執法檢查;從依法保障代表活動時間,到增加代表活動經費……近3000名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五年的切身感受,從一個側面印證了這樣一個事實: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不愧是代表人民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力機關,是全面擔負憲法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是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的代表機關。

  增加年輕的常委會委員人數 人大制度建設邁出重要步伐

  2003年3月15日,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出了159名常委會委員。其中,一批年輕同志當選,一些人還成為了專職常委會委員,引起海內外高度關注,被視為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加強自身建設邁出的重要步伐。

  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職權包括解釋憲法,制定和修改法律,解釋法律,監督 “一府兩院”的工作等21項。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和監督工作越來越繁重。另一方面,憲法又明確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在這種背景下,進一步優化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年齡和知識結構,增加年輕委員、增加相對年輕的領導幹部和專家學者,有利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

  作為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年輕委員中的一位,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當選時僅38歲。當時他表示,自己作為一名社會保障領域的學者,一定要在人大立法進程中發揮應有作用。五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制定了勞動合同法等一批法律,使我國的勞動法律制度更加完善。而鄭功成則在這個過程中,憑藉自己的專門背景,為這些法律的出臺貢獻了自己的知識和智慧。

  3位農民工當選全國人大代表 成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

  2007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明確規定“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省、直轄市,應有農民工代表”。據了解,上海、廣東、重慶三省市已從農民工中選舉産生了3名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這是歷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中第一次選出農民工代表。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確認代表資格有效後,這3名農民工代表將步入人民大會堂,成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

  從農民工群體中産生全國人大代表受到社會各方面的高度關注。有關專家認為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個標誌性事件,表明農民工的政治參與正不斷向高層次推進。

  向媒體全方位開放 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運作更加透明

  更加開放透明,無疑是中外記者五年來對全國人代會的共同感受——

  2003年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前夕,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通過媒體宣佈歡迎中外記者採訪大會,當年報名採訪兩會的記者首次突破3000名;2004年,進一步擴大代表團團組會議開放場次,更多記者特別是境外記者有機會到現場了解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2005年,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時,大會有關方面安排了6個代表團團組會議對境外媒體開放;2006年,首次開通“網上新聞中心”,為中外記者提供便捷服務;2007年,首次對外公佈各代表團駐地詳細地址,公開各代表團新聞聯絡員的電話,並允許境外記者直接聯繫採訪代表。

  大會閉會期間,十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開放透明程度也有目共睹:制定年度監督計劃時,主動請媒體“支招”;建立三級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發佈重要資訊;邀請越來越多的記者參加常委會活動報道;重要法律通過後,邀請立法參與者回答記者問題……

  “公開透明,既是對人民群眾知情權的保障,更是對國家權力機關運作情況和人大代表履職情況的監督。”包括羅益鋒在內的近三千名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對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一系列開放透明措施給予了高度肯定。


 
編輯:齊曉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