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一覽表
■執法檢查 ■聽取報告
在溫暖的陽光下,一位在天安門廣場遊覽的老者對記者説:“人民大會堂離人民群眾更近了;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力度更大了。” 在即將完成的5年任期裏,“監督”二字被不斷地強化、深化,不僅在報告和文件中,更落實于紮實行動裏。 監督法頒布實施、措辭嚴厲的執法檢查報告、掀起“審計風暴”……在過去的一千八百多天,人大監督的腳步沒有一刻停歇,大步向前,亮點頻現。聚焦這一個個新亮點,可以清晰地聽到人大監督規範、高效、有力的鏗鏘足音。
監督法二十年磨一劍
人大監督步入法制化軌道
二十年磨一劍。2006年8月27日,監督法經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 監督法從1986年開始醞釀、歷經六屆至十屆共五屆全國人大、20年時間。從1987年六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到2006年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歷次全國人大會議都有人大代表提出關於制定監督法的議案,共計222件,參與聯名代表共計4044人次。 1990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草案)》初成;1997年8月,七易其稿後,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監督法(試擬稿)》;2002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監督法(草案)》首次提請審議;2004年8月再次進行了審議;2006年6月進行三審,名稱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草案)》;2006年8月進行四審,名稱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草案)》;2006年8月27日表決通過。 “監督法的起草工作,反覆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數十易其稿,是民主立法的典範,集體智慧的結晶。”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監督法的出臺,意味著人大監督工作步入法制化軌道。
執法檢查報告直面問題
人大監督越來越重實效
“有水皆污”、“逢雨必酸”、“污染之重,觸目驚心”…… 這些詞彙出自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份執法檢查報告。列席那次常委會會議的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張永鈞至今對報告印象深刻,“報告措辭嚴厲,直面問題,十分精彩。”他説。 2006年8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聽取了有關環保法律執法檢查的報告。報告以大量引人注目的數字和直面現實的語句,向人們描繪了一幅中國生態環境“警世圖”。報告針對存在的現實問題提出建議:狠抓思想認識的落實、狠抓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的落實、狠抓資金投入和有關政策的落實……一口氣提出六個“狠抓”。 2006年5月起,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組成五個小組,分赴四川、湖北等地,對有關環保法律進行檢查。同時,委託遼寧、天津等省市人大常委會在本地區進行檢查。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盛華仁在執法檢查報告中説,“落實‘十一五’環境保護目標還有許多艱苦工作亟待去做。” “今後幾年,我們每年都將對環境保護落實、環保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毛如柏表示。 跟蹤執法檢查在本屆人大常委會的監督工作中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200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跟蹤檢查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農業法執法檢查報告所提建議的落實情況。2007年,再次採取跟蹤監督的方式,檢查法官法、檢察官法執法檢查報告所提建議的落實情況。 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田儒斌説,跟蹤檢查監督非常值得提倡,在對過去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的基礎上再抓落實,這樣的監督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
掀起6月“審計風暴”
常委會聽取報告監督依法行政
2004年6月23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聽取國務院關於200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05年6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聽取國務院關於200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06年6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聽取國務院關於200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的審計工作報告; 2007年6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聽取國務院關於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每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都要聽取審計工作報告,一批違規大案在審計報告中曝光,嚴查亂管理、亂投資、違規挪用資金的“審計風暴”隨即席捲全國。 第一場“審計風暴”是1999年6月颳起的: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於1998年中央預算和其他財政審計情況的報告,對國務院53個部門和直屬單位的審計發現,43個部門擠佔挪用財政資金31.2億元人民幣。報告作完後,掌聲經久不息。從此,常委會聽取審計報告成為了年度焦點。
成立法規備案審查室
違憲違法審查進入操作層面
“這是我國啟動違憲審查機制的一個信號,表達出我國最高權力機關對違憲違法的審查進入操作層面。”2004年5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成立了法規備案審查室,法學界對於這一舉措給予很高的期待。 法規備案審查室隸屬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法規備案,審查下位法與上位法尤其是憲法的衝突和抵觸。成立專門機構審查地方法規是否違法違憲,這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歷史上還是首次。 根據立法法的規定,對於法規的審查權由各專門委員會行使,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審查要求,由其他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提出審查建議。 法規審查備案室要對這些審查要求和建議進行先期研究,確認是否進入啟動程式,然後交由各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這項工作原來由秘書局負責,現在交由專門成立的機構負責,這表明對法規的違法違憲審查工作更加明確,力度加大。”專家表示。
重視群眾來信來訪
關注民生成為監督重中之重
2005年,安徽省舒城縣養殖戶陳勝濤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信訪局反映,“由於受國家禽流感防控措施的影響,許多養殖戶的雞賣不出去,前期投入的大量養殖費用不能收回,有的養殖戶甚至傾家蕩産。對發生疫情的地方,政府給予了補貼。未發生疫情的地方,養殖戶的損失卻得不到政府補償……” 這封來自基層群眾的信件,引起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高度重視。信件反映的問題很快轉到國務院。國務院立即責成農業部對各地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扶持家禽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並及時反饋全國人大常委會。 很快,陳勝濤接到了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的回復:政府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計把國辦《意見》中各項扶持政策落到實處,保護家禽生産加工能力,維護家禽業穩定發展”。 這只是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回復眾多群眾來信的一例。2005年5月,中共中央轉發的《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進一步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的若干意見》,首次把人大信訪工作寫進中央文件,並提出高要求。 根據中央文件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斷加強信訪工作,完善相關制度,提出了“分別受理、綜合分析、統一交辦、定期反饋、嚴格督查”的原則意見,並與地方人大建立信訪工作聯動機制,力求解決好每一個信訪問題。 …… 人大監督這五年之亮點決非止于上述五個,但這五個亮點分明是五年“人大監督”的縮影和見證,匯入了民主政治洪流,推動中國巨輪激越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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