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兩會,反腐總是熱門話題。
之所以“熱”,一方面,反腐成果長長一串,著實讓人痛快淋漓;另一方面,腐敗現象並未根除,反腐依然任重道遠。
“五年來,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
“立案偵查貪污受賄十萬元以上、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案件35255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929人”;
“立案偵查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9963件,涉案金額34.2億多元。”
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開列的反腐“成績單”,足見黨和國家反腐的堅強決心。
“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紀案件,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依法嚴懲腐敗分子,決不姑息。”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這樣強調,贏得如潮掌聲。
這掌聲中,既有激賞,也有期待。
一位代表説,反腐“成績單”無論是長是短,應聲落馬的貪官無論是多是少,總讓人難以心安。這話意味深長。
官員“前腐後繼”的根源在哪?怎麼才能讓官員“不敢”、“不能”也“不想”腐敗?答案是:制度。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預防和懲治腐敗工作,把它提高到“關係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的高度來認識和對待,確立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十六字方針,頒布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前不久召開的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又進一步提出“三個更加”: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
這些年,圍繞預防和懲治腐敗,制度不斷完善,成效也不斷顯現。在近年來的一些國際反腐會議上,中國的反腐敗經驗受到了與會人士的廣泛關注和讚譽。一些代表委員如此評斷:我們的反腐“雷聲”大,“雨點”也大;決心大,成效也大;群眾呼聲大,國際反響也大。
制度在不斷完善,這非常重要;不過,制度如何落到實處,則更加重要。這是重點,也是難點。
比如進行教育,這是制度建設的重要一環。有識之士呼籲,應當更多開展警示教育,通過剖析反面典型,使領導幹部從中受益,給犯嚴重錯誤的人打一劑“救心針”,給犯一般錯誤的人打一劑“清醒針”,給一般幹部打一劑“預防針”。
兩會上,一位政協委員説了這樣一段話:當第一次打開了貪慾之門,第一次伸出了不該伸的手,第一次吃了不該吃的飯,接下來就有投其所好者蜂擁而至,致使其越陷越深,最終滑入犯罪的深淵。
但願健全的制度之下,領導幹部們不再有這樣的“第一次”。 (汪曉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