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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一名68歲農婦自薦競選20年終當選人大代表

  時間:2008-02-29 13:49    來源:中新網     
 
 

 

             68歲的王淑榮(圖片來源:河北新聞網)

  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保障人民的“四權”,是民主政治進步的落腳點。

  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公民的“四權”日益得到保障,日益得到發展,體現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正在不斷進步。

  “我是公民王淑榮。”白頭髮、大嗓門、急性子,68歲的王淑榮喜歡這樣介紹自己。

  愛“告狀”、愛“挑刺”、愛“當官”,王淑榮是鄉里名人。1月30日接通她的電話,她的聲音炸得記者耳朵嗡嗡響:“忙,太忙了,年後要開人代會,正在準備提案!”她是縣人大代表,今年的提案是關於1999年河北省香河縣農村土地延包中沒得到耕地的婦女、兒童生活的問題。

  “怕太猛了,有人會受不了。”想了想,王淑榮又説,“不過也得提!”

  愛“告狀”——

  “胳膊擰不過大腿,那是沒去擰”

  王淑榮出大名的那件事,用五百戶鎮香城屯村人的説法,就是一個農民改變了河北省的一部法規,胳膊愣是擰過了大腿,大傢夥兒都得了益。

  “誰説胳膊擰不過大腿?那是沒去擰!”王淑榮自己這樣説。“敢説敢提”是她對自己的基本要求。

  2001年時,村裏三戶人家申請了幾畝臨時用地養牛,鎮上收了2500元/畝的“復墾費”,依據是《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中的一條。王淑榮一翻土地管理法,發現跟這個條例説的不一樣,就給省物價局物價舉報中心寫信。一段時間後,16180元錢款退了回來。

  本村的事是解決了,但王淑榮一直琢磨,別的地方可能還會遇到類似這種事。2002年8月王淑榮給國務院寫信,2003年1月21日她收到了回函。欣喜之餘,王淑榮卻並不滿意:如果這條規定不刪去,就不能從源頭上杜絕地方政府向農民收錢,農民發展養殖業就受限制。

  2003年5月,王淑榮又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去了封信,題目是《對〈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和〈河北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的審查建議》。2004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致函河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建議省人大常委會對《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2005年5月經過法定程式,河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地方法規修正案。

  “讓人説話,天不會塌”,寫信提意見,成了王淑榮的“專業”。一次,縣政府一個新來的年輕小夥子挖苦她説:“老太太,我認得你,你是咱們香河縣的‘告狀專業戶’。”王淑榮立刻“教育”了他:“告狀到政府來嗎?告狀有人民法院。我是公民,來這裡是反映情況,表達願望,讓你們解決問題。請不要拿什麼亂七八糟的帽子給我戴!”

  愛“挑刺”——

  “都成懂法的‘刺兒頭’,就大治了”

  有人説王淑榮是“刺兒頭”,整天跟人對著幹。王淑榮不同意,“人人遵守法律、進行監督,都變成懂法的‘刺兒頭’,社會就大治了。”

  1996年秋天,國家向農民徵收“公糧”,鄉里在不詳細算賬的情況下,隨便就給農民核了一個數字。多數農民選擇了“沉默”,王淑榮卻與鄉里較上了真兒:你算賬,我交糧,你不算賬,我就不交糧。但鄉政府置若罔聞,強行從她家里拉走了一袋小麥。

  當時,“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法剛出臺,王淑榮便將鄉政府告到法院。法院聽説有人要告政府,怕招惹是非,既不受理案件,也不裁定駁回。王淑榮上中級法院諮詢,中級法院態度曖昧。王淑榮便按照自己理解的行政訴訟法中“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案件”的規定,上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起訴鄉政府。然而,當王淑榮火燒火燎地趕到北京時,卻因為塞了半天車錯過了訴訟時效。

  1998年,國務院要求各地農村鄉統籌、村提留不得超過1997年的標準。1997年五百戶鎮向每位農民收費74元,可1998年鎮裏發給農民的“明白紙”上寫的卻是84元。王淑榮不幹了,她把國務院通知抄在7張紙上,貼在大街上,讓所有的老百姓知道國家政策。不肯罷休的王淑榮,最終愣是為全鎮3.7萬名農民要回每人被多收的10元錢。

  2000年,香城屯村第一次直選村委會成員。王淑榮得票783票,年屆六旬登上“政治舞臺”,成為鄉里第一位女“村官”。

  當村主任期間,王淑榮抵制了幾次亂收費。村裏進行農網改造,有關方面將變壓器款變相攤到村民頭上。王淑榮搬出相關規定,去電力局、物價局等部門論理,最後要回變壓器款、電費押金、管理費等近3萬元。

  愛“當官”——

  “我有選舉權,但被選舉權呢”

  2007年,王淑榮當上了香河縣人大代表。這個代表,王淑榮等了20年。“這是我最大的理想。”王淑榮感慨萬千,原因只有一個:人大代表可以直接參政議政。

  1987年,香河縣人大代表換屆,平時愛鑽研法律的王淑榮發現了其中的問題:我行使“選舉權”畫圈選別人,那麼憲法賦予我的“被選舉權”哪去了?

  拿著選票,王淑榮對村長説:“我今天棄權!”村長第一次聽説有人要棄權,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讓你選你就選嘛。”王淑榮卻掏出筆,刷刷在那個人的名字下打了個叉,然後將自己的名字添在了後面。

  村長活了50多年,見過爭米爭面的,沒見過爭“選舉權”的。覺得“新鮮”的村長説:“你添上自己也白搭,一票是當不了人大代表的!”

  那次選人大代表的結果是:王淑榮得到10票,王淑榮自己家5口人每人投了她一票,她隔壁鄰居家5口人每人投了她一票。

  王淑榮的“搗亂”,讓大家開始重視自己的權利。1990年縣人大代表換屆,王淑榮得了46票。1993年,王淑榮得了140多票。1996年選人大代表時,王淑榮在千里之外的內蒙古,沒參加。1999年村民們投了王淑榮421票,其他候選人得票最多也不過600來票。沒有當上人大代表,王淑榮儘管心有不甘,但她覺得參與比結果更重要。

  2007年,她終於如願當上了香河縣人大代表。當上了人大代表,王淑榮幹勁十足。家裏專門拿出一間房子當作她的辦公室,一天到晚電話響個不停,老有人登門求助。1991年王淑榮給縣人大寫了封信,請求全面審查本縣各個涉農文件,一直未能如願,如今她將此列為任期內任務之一。

  有人説這麼大歲數,還折騰什麼呀?累不累呀?王淑榮説:“累,但我心甘情願。”在孫子的幫助下,王淑榮學會了上網。除了讀書、看報紙,王淑榮現在的生活每天還多了一項新內容,就是上網瀏覽法制新聞、搜尋法律資料。(記者 李增輝)

 

 
編輯:賀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