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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二:2008年將重點做好六方面工作

  時間:2008-03-10 13:56    來源:新華網     
 
 

 

   [肖揚]2008年的工作安排。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將重點做好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全面加強人民法院工作,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要監督和指導各級人民法院按照依法治國的總體要求,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堅持以司法為民為宗旨,以公正司法為根本,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保障人民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權益,依法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是繼續做好各項審判和執行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在刑事審判工作中,堅持依法嚴厲懲罰嚴重刑事犯罪與依法加強司法領域的人權保障相結合,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民事審判工作中,堅持平等保護和調判結合的民事審判原則,平等保護各類訴訟主體的合法權益,努力實現案結事了。在行政審判工作中,堅持監督、維護和協調相統一的原則,有效化解行政爭議和國家賠償爭議。在民事執行工作中,加大執行力度,規範執行行為,加強執行監督,提高執行品質與效率。

    三是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切實解決一些案件裁判不公問題。改進和完善便於當事人行使訴權的工作機制,確保當事人依法行使訴權。繼續堅持依法公開、及時公開、全面公開原則,落實公開審判制度,增強審判工作透明度。繼續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大力弘揚司法民主。採取有效措施,著力解決申訴難、申請再審難和執行難問題。

    四是繼續推進人民法院改革,優化法院內部職權配置。根據中央統一部署,積極穩妥地深化各項司法改革,解決影響司法公正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優化不同層級法院的職權配置,充分發揮基層和中級法院就地解決糾紛的作用,強化最高法院和高級法院的審判監督和指導職能。深化執行改革,進一步落實執行裁決權與執行實施權的分離。

    五是繼續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完善基層審判工作機制,依法擴大簡易程式適用範圍,探索簡便、快速裁判方式,完善巡迴審判制度。配合財政部門制定和完善基層法院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爭取中央和省級財政支援,不斷加大對中西部和貧困地區法院經費轉移支付力度。抓好基層法院黨組織建設和司法能力建設,使基層法院成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道穩固防線。

    六是繼續加強法官隊伍建設,全力提高司法水準。完善法官遴選制度,促進上下級法院法官的合理流動。加強法官作風和司法規範化建設,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堅決查處利用審判權和執行權貪贓枉法的人和事,確保司法廉潔。加強職業保障建設,完善法官職業保障機制。

 
編輯:賀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