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賴集團與所謂的“西藏人權”

時間:2008-04-24 13:22   來源:新華網

  一、歷史上制約西藏人權的發展因素

  人權觀念不是憑空建立起來的,它離不開經濟社會發展這個基礎。歷史上西藏地方的發展長期滯後,而影響西藏發展滯後的原因較多:第一,自然環境的因素。主要包括:(1)自然生存條件差,如高海拔、缺氧氣、植被稀少、沙化嚴重等。(2)災害多,如風暴、霜雹、人畜疫情等較多。(3)高山崇嶺阻隔,與外界交往困難。第二,歷史文化因素。西藏地方的經濟社會發展起點低,並受保守傳統觀念影響,特別是藏傳佛教重來世、輕今生,重精神、輕物質,重宗教、輕世俗等觀念的影響,大批優秀人才匯集寺院,皓首窮經,脫離社會生産,脫離科技發展進步的事業,不僅未能成為促進社會發展的中堅力量,反而成為社會的寄生群體。第三,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制度,成為西藏地方長期發展滯後的重要因素,束縛人體,禁錮人精神,摧殘人性的政教合一制度,像一道鐵幕,阻隔著西藏地方發展的希望和人民追求人權的夢想。這幾方面的因素相互關聯,相互影響,只有通過經濟發展、社會變革、科技文化進步才能加以改變,但是歷代封建統治者和西藏地方統治者都沒有能力實現這種歷史性跨越,儘管他們曾經做過某種程度上的嘗試,最終均以失敗告終。在這樣的經濟社會條件下談人權,顯得蒼白無力。

  二、舊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下的西藏人權

  人權不僅與社會的經濟發展、文明進步有關,也是分階級的。在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統治下,不是所有人都沒有人權,只是那一部分人的數目很小。當時只佔人口5%的世俗貴族、上層僧侶和官員,就非常滿意那種體制下的“人權”,他們不僅驕奢淫逸,而且作威作福,掌握著佔人口95%的農牧民的生殺大權。

  不僅藏文漢文資料對此有大量記載,就連進入西藏的外國人都曾深切感受到舊西藏人權狀況的惡劣。英國人貝爾在《十三世達賴喇嘛傳》中稱,作為“黃帽僧侶之喇嘛,黑頭俗人之主宰”的十三世達賴喇嘛是“名副其實的獨裁者,……他比希特勒和墨索裏尼有過之而無不及。他不能像他們那樣用三寸不爛之舌,更不能用無限廣播(即便有廣播的這一套東西)來謀取地位。但他有比口才或無線電更厲害的東西,因為他能在今生與來世裏進行賞罰。”讓你來世當豬或做人,當大官或當大喇嘛。埃德蒙坎德勒在他的《拉薩真面目》一書中説:“喇嘛是太上皇,農民是他們的奴隸。……毫無疑問,喇嘛採用了精神恐怖手段以維持他們的影響和將政權繼續控制在他們手中。”查爾斯貝爾在《西藏志》裏説:“西藏仍在封建時期,其貴族握有大權,勢力浩大,貴族與僧侶,共同盤據政府中的重要位置,其財産之巨大,亦不弱于寺院。貴族對於佃農,可以行使官府權力……沒收牲口,罰款、笞杖、短期拘禁以及其他一切處罰,貴族皆得隨時行之。” 大衛麥克唐納在他的《西藏寫真》裏寫道:舊西藏刑罰嚴酷,“其最普通的刑法,凡遇死罪,能將犯人縫于皮袋之內,而擲于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迨其已死,於是將其屍體,由皮袋取出而支解之,以四肢和軀體投之河中,隨流而去……”法國藏學家亞歷山大達維尼爾在她的《古老的西藏面對新生的中國》中説:舊西藏,所有農民都是終身負債的農奴,他們身上還有著苛捐雜稅和沉重的徭役,“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崔比科夫在《佛教香客在聖地西藏》裏説:“強大的僧侶勢力掌管一切,但僧侶也有高低之分,過著天上地下的生活。即使是在寺院裏,普通僧人也隨時面臨著刑罰,甚至死刑……”人們能從這裡看出達賴集團所描述的“香格里拉”圖景麼?舊西藏分明是農奴主的天堂,農奴們的地獄。

  三、達賴喇嘛及其流亡集團控制下的人權

  流亡國外的達賴集團所代表的依然是上層農奴主的人權和利益。1959年3月,達賴集團為阻撓民主改革,維護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而發動了武裝叛亂。同年9月,叛亂失敗並逃往印度的原西藏地方政府官員、貴族,其他藏區的土司頭人、上層僧侶和叛亂首領,在印度達蘭薩拉召開所謂第一屆“西藏人民代表大會”,宣告成立“西藏噶廈政府”,即“西藏流亡政府”,公佈所謂“西藏國憲法大綱草案”,宣佈達賴喇嘛為政府首腦。1963年10月公佈“西藏國憲法”(1991年修改後稱“流亡藏人憲法”),尊達賴為“國家元首”,其目標是實現“西藏獨立”。

  首先,他們實行的依然是達賴喇嘛領導下的政教合一的神權專制。達賴集團的偽憲法明確規定達賴喇嘛是流亡政府的最高首腦,“政府的一切職權都屬於至尊的達賴喇嘛”、“政府的一切職能均以達賴喇嘛的名義進行”。他們所建立的體制是政教合一的農奴主專制體制,儘管貼上了“三權分立”的標簽,但是完全保留著“甘丹頗章”、“噶廈”、“噶廈官員會議”、“譯倉”、“攝政”、“攝政會議”、“甘丹赤巴”、“三大寺”、“乃瓊護法”等政教合一組織。

  其次,這個流亡集團保持著僧俗農奴主掌權的故有形態,並維護農奴主利益。達賴集團由以達賴家族為代表的上層僧俗貴族組成,只代表少數人的利益。他的家族成員都在其政府中佔據要害部門,其中有5人擔任過噶倫、首席噶倫。其他貴族如索康、宇妥、凱墨、桑都、帕拉、詹東等家族也多有機會把持噶倫和達賴秘書長等重要職位,並利用職權攫取更多的不正當收益。

  第三,普通流亡藏人依舊處在被奴役的地位。除了少數移民西方國家者之外,流亡藏人大多居住在達蘭薩拉的貧民窟,不能加入印度國籍,只能寄人籬下,飽受語言不通、情感隔膜之苦,還要向流亡政府交納“獨立捐”等,根本沒有什麼人權可言。

  第四,達賴集團不遺餘力地破壞西藏和其他藏區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達賴集團叛逃印度近五十年來,不僅沒有為西藏社會進步、人民生活水準的改善做過任何有益的事情,反而做了大量危害境內西藏各族人民權益的事情。早年,他們武裝騷亂邊民生産生活,近年來則滲透破壞,乃至策動嚴重暴力事件,直接威脅到西藏和其他藏區人民生命財産的安全,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1987年到1989年拉薩騷亂,以及2008年314拉薩嚴重暴力事件,再次證明了他們破壞西藏人民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卑劣本質。

  四、達賴集團奢談“西藏人權”的真正意圖

  達賴集團奢談的“西藏人權”十分虛偽,而且用意不良。一個昔日政教合一農奴制體制的總頭子,搖身一變轉而大肆奢談“西藏人權”,進而指責中國政府和人民踐踏人權、謊稱“西藏人民沒有人權”,甚至還獲得了西方主子賞賜的“人權鬥士”的封號,這本身就是古今中外頭一樁奇事。如果達賴的這些言論名副其實的話,自然應該對其大加讚賞。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達賴集團口口聲聲喧囂的“西藏人權”,不僅手法不高明,而且其目的更不可告人。

  達賴集團對中國共産黨西藏政策的指責,大多建立在謊言和造謠的基礎之上,在1988年達賴喇嘛發表的所謂“施特拉斯堡聲明”中,造謠説中國政府踐踏“西藏人權”,向西藏遷移人口。甚至説,在西藏地方藏族變成少數;西藏人民沒有言論自由,只好由他們來代言等等。1955年曾經應邀到過西藏,親歷西藏政教合一農奴制狀況的《俄羅斯報》資深評論員奧夫欽尼科夫指出:把十四世達賴喇嘛説成是“人權保護者”的論調“絕頂荒謬且極端無恥”,“達賴對慘無人道的封建農奴制度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有人把他説成是‘人權保護者’,誣陷中國共産黨在西藏推行漢化和種族滅絕政策,類似言論中只有三種成分:無知、無恥或出於私利背叛公正。”這可謂一語中的,直擊要害。德國週刊《我們的時代》刊登的題為《這並不關係到人權》的署名文章,同樣抓住了達賴集團鼓噪“西藏人權”的要害:“這些人,在他們統治期間肆意踐踏西藏人民的尊嚴和人權,今天卻裝出一副人權的維護者的面孔來”;“他們希望借助西方反華勢力,將西藏從中國分離出去。只不過在今天的現實情況下,他們不能大聲喊出來,因此只得試圖通過要求‘高度自治’來維護西藏的‘宗教和民族文化’。”由此看來,狐狸再狡猾終究會露出尾巴,更難逃智者的慧眼。達賴集團善於打扮,巧言令色,使盡了渾身解數,也變化了種種手法,但是始終不變的只有分裂祖國、實現“西藏獨立”的罪惡夢想。作為西方反華勢力工具的達賴集團,他們的這一夢想最終註定是要落空的。(張雲/中國藏學研究中心歷史所研究員)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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