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許嘉齊
從今天開始,中國人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將翻開新的一頁。
衛生部、發改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基本藥物制度將在未來數年內在全國推開。
“從國家層面上看,基本藥物制度雖屬於醫藥衛生領域的改革,但基本藥物制度的建立將為國家又好又快地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奠定一個好的社會基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許嘉齊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普通百姓用藥而言,推行這項制度意味著將為人民群眾建立起規範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讓百姓用藥能夠有的用、用得起、用得好。”
對很多人來説,基本藥物制度也許是一個似懂非懂的新名詞。
從《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中,國家對基本藥物作出了這樣的定義:是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則是對基本藥物的遴選、生産、流通、使用、定價、報銷、監測評價等環節實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也就是説,基本藥物是那些安全有效、能滿足人們基本健康醫療需要的藥品。
“通俗地説,基本藥物是國家針對主要影響人群健康的疾病問題,在所有已上市的同類藥品中,由專家利用科學方法優化選擇出的、最具安全有效性、成本效益最佳的藥品。”許嘉齊説,這樣的藥物不是簡單、廉價藥品的代名詞,相反,在國際上有專家將基本藥物稱為“最優的藥品”。
“有的用,用得起,用得好”是許嘉齊總結的基本藥物制度的基本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