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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事變中張學良言論選-—對所部講話

  時間:2001-10-15 20:07    來源:     
 
  張對所部講話

(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董參謀長,諸位同志:

這幾天因為我很匆忙,所以今天早晨想和諸位講話,結果未能騰出時間。方才又令諸位等好些時間,很覺得對不起。

過去差不多有一個多月的時間沒有到班,沒有同諸位講話。不到班、不同諸位講話的原因,實在由於我內心不願意作“剿匪”工作,在外侮日迫的時候,我們不能用槍去打外國人,反來打自己人,我萬分的難過!我不願意同我的部下説假話,違心的話;可是,我限于命令和職務的關係,不説則已,要説就得説些違心的話,不得已,只好根本不説。

關於此次十二月十二日事件的原委,想諸位已經大概的明瞭,現在我再簡單的述説一遍!

關於政治主張,我曾公開的同蔣委員長講過幾次,講話的內容,今天我見到蔣委員長的秘書毛慶祥、汪日章,據他們告訴我,我同蔣委員長的講話,他們都聽到了。可惜因為蔣委員長氣太盛,也是因為我的嘴太笨,總未能盡其詞。蔣委員長誤會我,説我的意見不對,但又不能説出我的不對的地方在那裏,更不能對他所説我的不對的地方加以指導!

我同蔣委員長政治意見上的衝突,到最近階段大抵已經無法化解,非告一段落不可,誰也不能放棄自己的主張。於是我決定三個辦法:第一,和蔣委員長告別,我自己辭卻職務走開。第二,對蔣委員長用口頭作最後的諍諫,希望蔣委員長能在最後的、萬一的改變他的主張。第三,就是現在所實行的類似“兵諫”辦法。假如不是因為我遭逢國難家仇的處境,假如不是因為我對國家民族負有重大的責任,假如不是因為我採納部下的意見,接受部下的批評,或者假如我隻身離去,回東北作義勇軍工作,也能收到和實行第三種辦法同等的效果;實行第一種辦法,對我個人沒有什麼,我一點不在乎!

第二種辦法,是我最近一個月來所實行的,在實行這種辦法時,我真是用盡心機,也可説舌敝唇焦,而絕對是純潔無私的,我曾去洛陽兩次,有一次為表明心跡,是單身去的!

可惜,因為蔣委員長氣太盛,我的嘴太笨,總未能盡其詞,在上面已經説過了。我可以説是蔣委員長的最高幹部,而他對最高幹部的話,不但不採納,甚至使我不能盡詞;反之,卻專聽從不正確的一面之詞,這實在不能算對。曾擴情有兩句詩,大意説華山雖然高,其奈四圍被陰霾籠罩著。這種情形,正象説蔣委員長被人包圍著一樣。

第一第二兩種辦法都行不通,只好採取第三種辦法。採行第三種辦法,還有幾個近因,也是主要的原因:第一,上海七位救國領袖被捕。上海各位救國領袖究竟犯了什麼罪,我想全國大多數人誰也不曉得。沈鈞儒是一位六十多歲的著名教授,他所犯的罪,只好説象他自己所説的“愛國未遂罪”!

有一次我對蔣委員長表示上項意見,他竟説:“全國人只有你這樣看,我是革命政府,我這樣作就是革命!”我心裏的話,——那時沒有説出來,革命政府並不只是空洞的四個字,革命必須有革命的行動!第二,“一二九”西安學生運動。

事前我聽説了,便同楊主任、邵主席計議,想出各種方法來制止。我提出幾個辦法:令學生在學校開紀念會,請邵主席召集擴大紀念周,令學生用文字表示,實在還不成,非遊行不可,由我和楊主任、邵主席盡力勸阻,無論如何不叫到臨潼去。對學生運動,我實在是盡力排解,假如不是蔣委員長飭令警察開槍,武力彈壓,使群情憤激,我想學生決不至於堅持到臨潼去。學生走向臨潼後,我不顧一切利害,挺身而出,幸而把學生勸回來,而蔣委員長卻怪我沒有武力彈壓,而且竟公開説是他叫警察開明槍,假如學生再向前進,他便下令用機關槍打!我們的機關槍是打中國人的嗎?我們的機關槍是打學生的嗎?蔣委員長有了以上兩種表示,楊主任、其他西北將領和我本人,就都斷定了他的主張是絕不能輕易改變了,尤其常聽他説:除了到西北、除了我,沒有人敢象那樣説他,沒有人敢批評他。他是委員長,他沒有錯,他就是中國,中國沒有他不成等話以後,便斷然決定採取第三種辦法,的確,我們平情的説,從蔣委員長的一切言行上看,他和專制大皇帝有什麼區別?還有一件事情,也足以促成我採取第三種辦法,也可以向諸位提出來,就是蔣委員長認為我的部下的行動有不檢的地方,開始要求我對於我的部下加以懲處!我實在不能那樣作,我不容于當局,犧牲我個人可以,無論如何,絕不陷害我的無辜的部下。

我們這次舉動,把個人的榮辱生死完全拋開,一切都是為了國家民族!我們這次舉動,對國家民族將要發生什麼影響,我們真是再三再三的考慮,假如無利於國家民族,我們無論如何也不幹,反過來説,我們一定要幹!我們這次舉動,無疑的,對於國家的秩序或有相當的影響,但權衡輕重為了拯救國家的危機,是不得不如此,這樣作,對於國家終於是有好處的!

現在蔣委員長極為安全,我們對蔣委員長絕沒有私仇私怨,我們絕不是反對蔣委員長個人,是反對蔣委員長的主張和辦法;反對他的主張和辦法,使他反省,正是愛護他!我們這種舉動對蔣委員長是絕對無損的,如蔣委員長能放棄過去主張,毅然主持抗日工作,我們馬上絕對擁護他,服從他!

那時甚至他對我們這次行動,認為是叛變而懲處我們,我們絕對坦然接受,因為我們所爭的是主張,只要主張能行通,目的能達到,其他均非所計!

我們考查這次事件,和蔣委員長過去所犯的錯誤,我們應該注意兩件事情:第一,重要事情要和重要幹部詳細討論。

遇到重要事件,雖限於事實困難,不能和很多人討論,但至低要和重要幹部討論,俾幹部得以竭盡忠誠,發揮己見。至於全國民意,就是我們的主張,當然更絕對不能違背!第二,特務工作固然很重要,但情報只能供參考,不能完全聽信,過去蔣委員長太重視情報,而蔣委員長所得的情報,可以説有很多是不正確的,試想根據這種情報,去決定政策主張,焉有不錯誤之理?

這次事件實關係我國家民族興亡,務望諸位集中全力,格外努力任事!都要下最大決心,獻身國家民族!我真不信我們中國不能復興!我們不信我們中國不能脫離日本帝國主義的羈絆!我們要承認過去的錯誤,我們絕不一錯再錯,諸位同志!中華民族終有自由解放的一天!

本人因工作忙,目前不能常到部,總部事情由董參謀長多負責,希望各位都切遵董參謀長的指導。至於諸位有什麼意見,請用書面報告我,我當很虛心的酌為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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