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刑峻罰高壓控制
1895年,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戰爭中失敗,被迫簽訂喪權辱國、賠款割地的《馬關條約》,日本以刀架在清政府脖子上的方式,強行獲得了覬覦已久的臺灣。
消息傳出,全國輿論大嘩。臺灣人民在聽到割讓臺灣的消息後更是悲憤交織,以進士丘逢甲為首,臺灣紳民數度上電清廷,反對割讓臺灣;臺北人民在《馬關條約》簽訂的第二天“鳴鑼罷市”,抗議清政府的賣國行徑……臺灣人民最終不得不拿起武器,走上武裝抗日保臺的道路。
殘酷的武力進佔1895年5月25日,丘逢甲、林朝棟等臺灣士紳宣佈成立“臺灣民主國”,推清政府臺灣巡撫唐景崧為總統,設議院、籌防局和團練局,準備不奉清廷號令,自主抗日,但同時又以“藍地黃虎旗”為國旗,定國號為“永清”,以表示永遠心向大清之意。民主國以南部劉永福率領的黑旗軍最為有名,結合地方人士自發組織的義軍,有力地打擊了前來接收臺灣的日本殖民者。
《馬關條約》簽訂後,日本以海軍大將樺山資紀為臺灣首任總督,並派北白川能久親王率領近衛師團武力接收臺灣。日軍軍艦到達淡水港附近,遭到了守軍的強烈抵抗,日軍見淡水港不易攻下,便改由三貂角附近的澳底登陸,6月2日日軍佔領基隆炮臺。同一天,清朝代表李經芳與樺山資紀正式簽訂割臺協議。唐景崧、丘逢甲等民主國的領導者見情勢危急,紛紛內渡。領導中心一失,臺北城內便陷人了混亂……日軍拿下臺北城後,于6月17日在巡撫衙署舉行總督府始政儀式,宣佈開始統治,這個日子被日人設為“臺灣始政紀念日”。
然而,日軍向南部推進時卻遭到了劉永福率領的黑旗軍與各地抗日義軍的頑強抵抗。在桃園、新竹、苗栗,義軍與日軍的戰鬥都相當慘烈,六七月間,義軍一度反攻新竹,殲滅日本騎兵于大湖口,劉永福也派吳彭年率黑旗軍北援,在新竹、苗栗一帶與日軍相持一個多月。8月初,日軍大舉增兵,分三路向臺南前進。8月中旬,日軍攻下苗栗,下旬在彰化八卦山與抗日軍發生激烈戰鬥,lO月初嘉義淪陷,義軍死傷慘重,劉永福手下大將吳彭年、吳湯興、徐驥等陸續死難,在日軍優勢兵力進攻下,劉永福部腹背受敵,孤立無援。最後劉被迫潛至安平港,內渡廈門。11月18日,日本“臺灣總督”樺山資紀向日本政府報告:全島平定。在武力接收臺灣的過程中,日軍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歷時五六個月,前後數次增兵,投入兵力達七萬多人,傷亡(包括病亡)和因病減員達1.1萬餘人(日本人自己承認數字,一般認為比較保守),才基本平定臺灣軍民的抵抗。
“焦土政策”平定抗日武裝 “臺灣民主國”的瓦解並不意味著臺灣抗日運動的停息,臺灣人民的武裝鬥爭仍在全臺上演。這一時期,日本所佔領的只是臺灣的大都市,對鄉間和山區控制力還較弱,許多義軍紛紛轉到地下,各地武裝抗日行動層出不窮,使日人疲於奔命。並稱“抗日三猛”的簡大獅、柯鐵和林少貓等便是這一時期著名的抗日義軍首領,分別在臺灣北部、中部和臺南領導抗日武裝。惱羞成怒的殖民統治者為鎮壓抗日武裝,殘忍地實行焦土政策,臺灣人民被屠殺者難以計數。到1898年,日本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與“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改變策略,一面頒布“匪徒刑罰令”進行嚴罰及掃蕩,一面制定“土匪招降策”誘降抗日分子,然後再在“歸順”儀式中,集體屠殺。日本人著的《日本殖民地政策一斑》一書就承認,誘殺抗日分子達16000人。迫於形勢的壓力,為了保存有生力量,北部的義軍首領簡大獅也曾宣佈“歸順”日人,但他沒有繳械,不久,日本人不講信用,簡大獅重又上山,繼續開展抗日鬥爭。日本人前去勸降,被擊斃。惱怒的日軍清剿不成,以軍警混編為十四路進山圍剿,簡大獅在臺灣無法立足,潛回漳州。日寇獲知,脅迫清廷圍剿。簡大獅被清軍抓獲並被“引渡”給日本殖民政府,受盡酷刑後被殺害。戰鬥在高屏一帶的林少貓不為招撫政策所動,日人請紳商出面斡旋,林少貓提出條件,劃後壁林(今高雄林園、小港一帶)一地為義軍自治區,官吏不得擅人,外出時可攜武器,族黨繫獄者免罪釋回等,日人皆一一答應,並在“歸順式”時將准許書交林少貓,這對日人來説,可謂一大恥辱。林少貓在後壁林三年,開墾經營,隱然成為國中之國,日人更如芒刺在背。1902年總督府決然下令調集大軍,在重炮猛轟及艦艇的掩護下,激戰六七小時,終於攻破堡壘,林少貓戰死。林少貓之死為日本據臺初期臺灣人民的武裝抗日運動劃下了一個句號。
用毒氣彈鎮壓起義1906年以後,臺灣局勢逐漸平靜,遊擊武裝多被瓦解。日本在臺灣推行警察政治,對臺灣人民的控制日益嚴密,但日資企業入侵使臺灣人民在經濟上遭到壓榨,為反抗日本殖民統治者的剝削與高壓,臺灣人民多借宗教與幫會進行秘密抗日運動,包括1907年蔡清琳領導的北埔起義,1912年劉乾率領革命黨與農民武裝、反對總督府支援日本財閥霸佔竹林所有權的林杞埔起義(又稱竹林事件),受辛亥革命影響羅福星等人計劃在苗栗起事(但事前被警察破獲)等一系列抗日事件,以及1915年余清芳、江定、羅俊等人領導的西來庵事件(他們借助秘密宗教進行抗日活動,但在聯絡起義前被發現,倉促起事,終為日人所鎮壓)。
西來庵事件平息之後,臺灣人民的抗日運動轉向反殖民、爭民權、爭自主權的民族運動,此時日人統治臺灣已久,臺灣人的抗日運動也完全脫去武裝抵抗的色彩。此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世界許多弱小民族都經歷了民族覺醒。於是,臺灣一些新興知識分子在民族情感的支援下,以爭取臺灣的民主、自治,進而爭取自決、自主為目標,繼續和日本對抗。這些運動對殖民當局造成了相當大的壓力,總督府為打壓這些知識分子的行動,甚至以違反治安法為由,發動全島性的大檢肅。不過,殖民當局的橫暴並未達到效果,反而激起臺灣人民更多的關注。抗日戰爭爆發後,臺灣被捲入戰爭體制中,日本人採取全面鎮壓政策,參與社會運動或政治運動的人,不是被捕下獄,就是被嚴密監控,政治運動、社會運動逐漸消沉。
在臺灣人民的抗日鬥爭中,值得一提的是臺灣原住民的抗日活動,而其中最為著名的就是1930年的霧社起義。霧社位於臺灣中部的南投縣,靠近著名的日月潭,因這裡長年雲霧繚繞而得名,該地住有泰雅族賽德克亞人的12社(相當於部落)。日本山地警察對原住民積年累月地壓迫剝削,強制勞役、誘姦婦女,激起山地民眾強烈憤怒。1930年10月27日,瑪黑步社首領莫那魯道率領山胞300余人,分隊襲擊附近的警察分駐所13處。同時進襲霧社警察分室、學校、郵政局、日本人官舍等,砍殺了各地警察及霧社公學校舉行秋季運動會的日本人。起義爆發後,總督府出動5000多人于31日開抵霧社,並用山炮向起義軍轟擊。起義軍退至山谷,築起工事,誓死抗擊。日軍久攻不下,11月18日出動飛機公然施放國際上禁用的毒氣彈,大部分起義者死於毒氣之中。起義最終失敗。經此事件,霧社原住民人口由原來的1400人減至500人。包括原住民在內的臺灣人民不屈不撓的抗日鬥爭,在中國人民反抗外敵入侵的歷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頁;同時,臺灣的武裝抗日史從一個側面對今日那些仍在鼓吹日本殖民統治優越論調的人予以了有力反擊。
二、經濟掠奪
臺灣是中國的第一大島,資源豐富,又扼海運交通要道,早就引起了日本帝國主義的凱覦,1895年日本通過甲午戰爭,逼迫清政府簽訂賣國條約攫取了臺灣。日本佔領臺灣後,對臺灣人民進行了非常殘酷的經濟掠奪,以此來增強日本的經濟實力,為其進一步的侵略擴張服務。
“農業臺灣,工業日本” 起初,掠奪土地是日本最赤裸裸的一項經濟政策。日本殖民者剛剛確立在臺灣的統治,便利用臺灣農民的土地所有權沒有地券、契約作為根據的情況,對廣大臺灣同胞賴以生存的耕地進行了持續的掠奪和強佔。1898年,日本殖民政府在臺灣設置了以中村是公為局長的“臨時土地局”。不久日本殖民者就下令展開森林、土地的調查工作,實行所謂“丈地歸官”及“土地所有權申報”。凡是無主土地及手續證明不完備的全部收歸官有,並對私人土地課以重稅。這樣,一些收成不好的土地由於入不敷出,所有者也就不敢申請所有權,土地“名正言順”地落人日本人手中。通過一系列巧取豪奪,日本政府及日本財閥攫取的臺灣土地短短數年就達264.3萬甲(一甲約合0.97公頃),佔全島土地總面積的68.5%。最終,臺灣97%的林地變成了日本殖民者的私有財産。
日本侵佔臺灣後,為了能夠大量掠奪臺灣的稻米,實現其“農業臺灣,工業日本”的殖民統治的經濟模式,從創辦“農業試驗所”著手,全面改造臺灣地區傳統的耕作方法和生産條件,如引進優良品種,增施肥料,擴大灌溉面積,甚至依靠地方政府官吏、警察和保甲制度,強迫臺灣農民增種水稻、種植防風林。到1905年,臺灣地區的水稻産量增至62.2萬噸。不過日本殖民統治者採取多種手段提高水稻産量的根本目的,只是為了適應日本本土的需要,即選擇臺灣作為日本的農産品生産基地,使日本騰出勞動力進行工業化。此外,臺灣生産的鳳梨、香蕉、樟腦、蔗糖等農林産品也被日本殖民統治者大量地掠往日本,或銷往歐美各國。臺灣每年都要向日本出口大量的農産品,而從日本進口的東西卻很少,這樣就形成了給人以假像的鉅額名義出超。1935年臺灣對日出超9600萬日元,1939年一躍上升為1.84億日元,幾乎是1935年的一倍。
實行專賣榨取鉅額財富,是日本殖民統治者對臺灣人民進行經濟掠奪的另一手法。日本殖民者不僅對食鹽、煙、酒、火柴等生活必需品實行專賣,而且還把在日本國內禁止吸食的鴉片在臺灣實行專賣,毒害臺灣人民。日本殖民當局于1897年3月最先設立了臺灣制藥所,對鴉片實行專賣。接著又于臣1899年5月和8月先後設立了臺灣鹽務所和臺灣樟腦局,對食鹽和樟腦實行專賣。最終於1901年6月在臺灣總督府內正式設立了專賣局,統一負責掌管整個臺灣地區的全部商品的專賣事宜。臺灣專賣局是一個龐大的組織系統,下設八個分局、11個辦事處、六個專賣商品製造工廠,三個試驗工廠和一處度量衡所,共有各類管理和生産人員2.7萬餘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成立以後又陸續對煙酒、火柴、煤油等日用工業品實行了專賣管理,並逐步“完善”了一整套專賣管理制度。據統計,從l897年至1944年的47年間,臺灣總督府通過專賣制度獲得的收入在年度財政總收人中所佔的比重,平均每年高達43.42%。日本殖民統治者通過實行專賣制度從臺灣人民身上榨取了鉅額財富。
控制經濟命脈 與上述直接經濟掠奪相比,日本殖民者利用近代壟斷企業進行經濟掠奪比較隱蔽。日據時期,臺灣總督府獨佔的日本官僚壟斷資本和日本各大財閥集團控制的壟斷資本控制著臺灣的工業生産。臺灣總督府主要控制鐵路、礦山、港口、電力、食鹽、樟腦、煙酒等工業企業。財閥則主要由三井、住友、野村、三菱、古河、大倉、安田、大川等財團獨自或合股經營制糖、化學、建材、米谷加工等工業企業。到1945年,日本殖民壟斷資本控制了臺灣地區銀行存款總額的60%,電力工業的96%,制糖工業的94%,完全控制了臺灣的經濟命脈,這些企業每年從臺灣賺取的利潤數目多得無法統計。
“鉅額出超”掩蓋殖民貿易實質 臺灣與日本的貿易往來更是一邊倒,對於數額巨大的臺灣對日本的“貿易出超”的收入,日本政府將其全部截留在日本政府的財政收人之中,並不返還給臺灣。所以臺灣的這筆貿易收入,只是反映日本掠奪臺灣的一個數據而已,絲毫不關臺灣的經濟建設。除此之外,在臺灣與日本的商品貿易往來中,雙方所交換的物資,完全是根據日本國內經濟發展的資源需求來決定的。長期以來,由臺灣源源不斷地運往日本的物資,主要是稻米、食鹽、蔗糖、樟腦、礦石、木材和煤炭等資源類的初級産品。而由日本運來臺灣的則主要是棉紡織品、化肥、幹(鹹)魚、清酒、醬油、火柴、藥品、五金和陶瓷等日用工業品。由雙方在貿易往來中所交換的物資可以看出,凡是由臺灣運往日本的物資全部是日本國內經濟發展所必需而又奇缺的資源。這種貿易完全遵循了帝國主義與殖民地貿易的規律,殖民地無非是原料來源和傾銷市場。
“兩個比例”驚人一致 日本是個後起的資本主義強國,資本出於追逐利潤的天性,當然也會對臺灣的經濟近代化起到一定作用。比如在臺灣進行人口調查、水利建設、改進農作物、推行使用化肥、交通建設等。但是這些所謂的“成就”是資本主義擴展的結果,近代化水準越高,日本殖民者得到的越多。實際上,由於日本壟斷資本的肆意擴展,臺灣本土的民族資本毫無出路,全臺同胞幾近淪為日本廉價勞動力,這對於臺灣的近代化而言完全是個壓制。另外,這些現代化企業不但生産了財富,實際上也代替了警察的監視任務。大規模的工廠集中了新型的産業工人,也集中了權力的實施對象。1944年全部工業部門雇用了238856個臺灣人和19536個日本人,日本人多數為管理者,臺灣同胞則幾乎全都為産業工人,日本人佔臺灣人的8%左右。據戰後1946年統計,臺灣的官吏和警察總數為500604人,臺灣總人口為5768711人,日本人佔臺灣人的比例也是8%。暴力機關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比例和經濟生産企業管理者與産業工人的比例驚人的一致,反映了殖民地權力的同構性,以及掠奪實質。
從劉銘傳“新政”看近代化到底起于誰 最近“臺獨”分子經常宣傳日據時期日本對臺灣近代化的貢獻,這種言論除了暴露親日的“皇民”意識外,其真正目的是為了貶低中國近代化歷程,以達到“去中國化”的目的。實際上,臺灣的近代化起始於清代首任臺灣巡撫劉銘傳主政臺灣時期。他在任內(1885年~l891年)大力推行加強海防、建立自立之省的“新政”,成績卓著。在臺北設電報總局,架設水陸電線1400余裏,並在澎湖、彰化等地增設報局;創立新的郵政制度,臺北設郵政總局,在全島分設下站、腰站、旁站43處;發行郵票,郵路遠達廈門、廣州、上海、香港等地,是全國最早的自辦郵政業務,比清政府成立的郵政官局還早八年;修建臺北至基隆、新竹和基隆至新竹的鐵路,這是全國最早的自行集資、自行主辦、自行掌控的自建鐵路;鼓勵民間富商集資興建臺北街市,走馬車,安電燈,引自來水,修造鐵橋,使臺北成為當時中國比較繁榮的城市。劉銘傳還主持了臺灣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丈量土地活動,興辦西學堂,聘請外國教師任教,為臺灣培養了具有近代意義的人才。當時,臺灣的近代化與中國沿海省份的近代化起步同時,是近代中國轉變的一個縮影。
背景資料:劉銘傳及其“新政”
劉銘傳(1836-1895年)字省三,安徽合肥人,淮軍著名將領,清末抗戰、保衛臺灣和開發臺灣的愛國官吏。
1884年中法戰爭爆發,奉命以巡撫銜督辦臺灣軍務。在極端困難的情況下,他率臺灣軍民奮勇抵抗,先退敵于蒼隆,又血戰滬尾(淡水)。在臺灣被法軍圍困、與大陸隔絕的情況下,劉銘傳誓與海島共存亡。他在戰鬥中身先士卒,軍民感奮,浴血抗敵。苦戰八個月,終於打敗法國侵略軍,保住臺灣。1885年臺灣建省,出任首任巡撫。在任六年勵精圖治,加強軍備、籌劃防備、整編軍隊。特別是推行建立自立之省的“新政”,對開發治理臺灣貢獻尤巨。在劉銘傳治理下,臺灣面貌大變,同時起步島內的近代化與中國治海近代化,實為開啟臺灣近代化建設之第一人。
三、民族壓迫與歧視
那時臺灣人被侮稱為“清國奴”,沒有任何基本的政治權利。臺灣的較高級官吏和公吏,幾乎完全為日人所獨佔。直至1945年,全臺167位敕任官,本島人只有1人,且為與行政無關的醫學博士。
日本人不僅獨佔了絕大部分公職,而且還“依法”享受特別加俸(較同職級本島人高50—60%),退休後則繼續任同業組合、公共埤圳、農會、水利組合、街莊長等職,仍享受優厚待遇,這些社會性職位也全部為日人所獨佔。
日本是靠普及教育而實現近代化的,因此深知教育對一個民族的重要性,其推行的民族壓迫與歧視政策於此也頗為用心。根據殖民當局的教育法規,在臺日人之兒童入“小學校”,本島人之兒童入“公學校”,前者經費由地方稅支辦,後者則由街莊居民籌款自負;兩種學校的設備、課程、師資均有差別,臺人子弟上的公學校要遜色許多,這樣到中學考試時就不能與日人子弟處於平等的競爭地位,至高等教育階段,臺人子弟便盡遭淘汰。事實上,當時用臺灣人民脂膏作經費辦的大學,長期是以自日本本土招生為其主要學生來源的。在1944年臺北帝國大學學生357人中,本島人僅85人,其中80人為醫學部學生,文政學部只有2人,理農學部1人,工學部2人。可見殖民統治者如何殫精竭慮以限制本島人接受高等教育,尤其是文法方面的教育。在據臺後期,日本殖民統治者開始標榜一種所謂“內地延長主義”,企圖使臺灣民眾産生正逐步取得與日本本土(內地)人平等待遇之錯覺;至侵華戰爭發動,為了將臺灣人民綁上戰車,更是掀起“皇民化運動”,學校中禁止學生説漢語,否則將受處罰;車站中若不以日語購票,則將無法購得車票;所有報紙的漢文版皆停止印行;執行公務不説日語將馬上遭到解職。凡家中懸挂“國語(日語)家庭”牌子者,可以得到較多的配給及警察較好的對待。同時,當局還強迫本島人改用日本姓名、參拜靖國神社,不肯配合者,會受到領不到配給品或撤職的處分…… 四、"皇民化"運動 殖民同化教育是"基礎"
推行日語教育。殖民當局早在1896年就分別設立了最早的日語教學機構“國語學校”,“國語傳習所”。“國語學校”類似以後的中學,傳習所又分為甲、乙兩科,分別以成人和兒童為對象,其目的是“對本島人教授國語(日語),作為日常生活之用,並養成本國之精神”。日語教育非常嚴厲,在學校不準講漢語(臺灣話),一講漢語即施予各種處罰。
建立奴化教育體制。1919年殖民當局出臺所謂“內地延長主義”,又稱“同化主義”。為防止中國人接受高等教育,從中等教育開始,就限制中國學生所學專業;高等教育基本上由日本人獨佔,而且除了醫學專門學校及臺南高等商業學校外,其他一切高等學校都在日本國內舉行考試。教學內容是以傳播殖民主義文化為主,有關中國的歷史、思想、文化均在被排擠之列,以從根上切除中華民族文化的影響。在初級教育階段,中國兒童就讀的則是“公學校”和“國語傳習所”及“教育所”(高山地區的原住民兒童就讀),無論在什麼學校,都把日語當作基本語言。
差別對待是根本 日本統治時期,雖然在法律上臺灣人被看作是“日本人”中的“少數民族”,但與“純正”日本人相比,臺灣人受到了很大的歧視。日本在1900年實行了免費初等教育,臺灣人卻不能享受。殖民當局認為“教育是一把雙刃劍”,對於日本的殖民統治來説,臺灣人具有高知識水準並不是什麼好事。因此他們主張在臺灣只進行很有限的教育,實行實際上的“愚民政策”。1925年成立臺北帝國大學,但這所大學裏收容臺灣子弟很少。一般臺灣子弟只能上像醫學專修這樣的專門學校、職業學校,其目的是為了接受技能等實用性培訓以滿足日本統治的需要。很少人有機會接觸文科性的精英教育。足見日人在臺殖民教育的目的根本不是為了提升臺人的文化與知識。
從一切方面抹去“中國痕跡” 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日本害怕臺灣同胞支援中國內地的抗戰,開始積極推行“皇民化”運動。第17任總督小林躋造在1936年9月到任不久,即開始大規模推行“皇民化”運動。1937年9月30日,日本殖民當局在臺北市公會堂召開“(日本)國民精神總動員講演會”,“皇民化”運動就此正式開始。其主要內容是,進行親日思想宣傳和精神動員,極力消除臺灣民眾的祖國觀念,灌輸“大日本臣民”思想。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前後,“皇民化”運動開始進入第二階段。即“皇民奉公運動”。1941年4月9日,殖民當局成立了“皇民奉公會”。由時任總督的長谷川清兼任總裁,自總督府到街莊都設有分會,並且均由當地的行政長官負責。此外,還成立了名目繁多的週邊組織,作為推行“皇民化”的社會基礎和基本力量。
此後日本在臺灣更積極地普及教育和推廣日本語。1930年臺灣的學齡兒童入學率不到30%,到1938年增為50%,1943年更增加到92%。1930年臺灣懂日語的人不到10%,1937年猛增為40%,1944年更增加到70%。“皇民化”運動不僅是從語言、文字上做文章,宣揚“日式文明”,還強迫中國人從生活習俗:宗教信仰、文化藝術、時令節氣等方面向日本方式看齊。殖民當局嚴禁臺灣民眾信仰民間的各種傳統宗教、神靈,燒燬臺灣民間祭祀的諸家神靈,專設日本的天照大神,並且強令在10月27日各行各業都要祭祀;中、小學則規定每月1日、8日、15日都要按時參拜神社。從40年代初期起,日本殖民當局又開始禁止中國人使用中國名字。日本殖民當局宣佈“恩準”臺灣人改用日本式姓名。中國人把變更祖宗留下的姓氏看作是奇恥大辱,可見“改名”用心之險惡。
“皇民煉成”的歇斯底里 在“皇民化”運動後期,運動的強度達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日本當局有鋻於據臺40年而多數臺民仍懷抱強烈的民族意識,殖民當局一方面大力宣傳皇國史觀,宣傳所謂“日本精神”及“大和魂”,但在具體的政治、社會民族關係上仍保持實質上向來存在的殖民歧視構造。日本當局一方面利用殖民地臺灣人中部分知識分子和民眾的民族自卑感和對於自己民族文明開化的絕望感,另一方面則在“皇民化”運動中開啟“內(日本)臺(臺灣)一如”、“皇民煉成”之門,宣傳只要人人自我“煉成”、“精進”,就可以鍛造成為“真正的日本人”,從而擺脫自己作為殖民地土著的劣等地位。
“臺獨”分子身後的“皇民化”長尾 “皇民化”運動影響深遠,一方面遭到了多數臺灣人的抵制,有識之士更認清日本人的險惡用心;另一方面也造就了一群敵視祖國的親日的“皇民”,其被奴化的思想是第一代“臺獨”的重要思想來源。
1945年日本天皇宣佈無條件投降。按照《開羅宣言》規定,日本“竊取于中國之領土”臺灣等必須歸還中國。當時日本駐臺灣總督安藤利吉即策動一些日軍中的軍國主義分子和“皇民”在臺灣建立起“臺獨”組織,這是“臺獨”活動的發端,後被粉碎。1946年“二二八”事變發生後,被毒化的“皇民”青年奔相走告興奮不已,借臺灣同胞反抗國民黨腐敗統治的機會,渾水摸魚,穿起過去的舊軍服或學生服。自動集結起來攻擊政府機構和外省人,他們高唱日本軍歌,舞著武士刀,大罵大陸人為“支那人”、“清國奴”,並且以日語檢驗行人,凡是不諳日語者,立即以刀棍追殺。事變平息後,這些“皇民”有的逃往國外,成了海外“臺獨”分子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一代“臺獨”勢力在島外活動的主要據點就是日本。比如第一代“臺獨”代表廖文毅長期在日本活動,為日本在臺的殖民統治歌功頌德。李登輝的分裂言行也有很深的“皇民化”影響痕跡。李登輝的父親當過日本警察,家庭受過日本的“恩惠”,在學校曾多方得到過特殊的“關照”。在京都帝國大學時,他又積極響應日本當局的號召,“志願接受”千葉高射炮學校半年的軍訓,成為一名日本炮兵軍官,準備為“天皇”效忠。日本文化的熏陶,塑造了李登輝的個性和情感,“皇民”意識已深深紮根于他的腦海之中。1994年7月,李登輝在接見日本“産經新聞”社社長羽佐間重彰時,還曾親口説自己是“會説日本話、親日本的總統”。
從1945年臺灣光復到上世紀60年代,在日本聚集了大量“臺獨”組織和“臺獨”分子,他們中絕大部分是日本統治臺灣時期培養的忠實為日本效勞的“皇民”,有著極深的“日本情結”。這一時期的“臺獨”活動也都是以日本為大本營展開進行的,時到今日,日本仍為“臺獨”分子活躍之地,有人甚至認為,親日的“臺獨”分子比親美的“臺獨”分子還要多,所有這一切發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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