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稱預登記(複印件) 2、合同及合同附件(簽字原件) 3、公司章程(簽字原件) 4、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文 5、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 6、協議(意向)書(簽字) 7、魯方單位附件: (1)營業執照(複印件) (2)魯方董事委派書原件(法人簽字) (3)魯方董事成員簡歷原件(單位蓋章) (4)魯方董事成員身份證複印件 (5)合同章程簽字授權書原件(若簽字者為法人代表本人,則不需此件) (6)魯方以固定資産及實物出資的國有資産證明原件(由國資局出具,非國有企業不需要此件) 8、臺方需提供的附件 (1)營業登記證明和商業登記證明複印件(根據公司性質和國別地區而定);若以個人名義投資,則需本人的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若持中國護照,需提供在當地的長期居住證明)。 (2)銀行資信證明原件(日期需為當年),日本等國也可用會計師事務所出據的信用證明書。若以個人名義投資,則需提供個人銀行存款證明。 (3)臺方董事成員委派書原件(法人簽字) (4)臺方董事成員身份證明複印件(身份證、護照、長期居住證均可) (5)若董事成員中有國內人員,則需提供其簡歷原件(單位蓋章) (6)合同章程簽字授權書原件(若簽字者為法人代表則不需此件)
來源:山東臺辦
編輯:芳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