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增資,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縣市區外經貿委初審後,報市外經貿審批,超過市級許可權的,報上級外經貿委審批。企業應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文件:
1、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函
2、企業增資申請書
3、企業董事會決議
4、增資可行性研究報告
5、股東各方增資協議及合同、章程修改協議
6、驗資報告
來源:山東臺辦
編輯:芳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