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媒報道,在兩岸投資、資助、人民幣往來日益頻繁的狀況下,開放人民幣在臺兌換,已是無法阻擋的潮流。對此,島內各家銀行與銀樓業者摩拳擦掌,工商界也普遍樂觀其成,但臺當局卻持保留態度,使得這一便民的政策,不知要拖到何時才能實施。
臺灣“中央日報”今天發表評論指出,目前臺當局不開放人民幣在臺兌換的理由,表面上是因為“兩岸關係條例”第38條規定,大陸地區發行的幣券,必須要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簽訂雙邊貨幣清算協議之後,才能開放在臺兌換”。
評論認為,此一説法看似言之成理,其實只是拖延的藉口而已,因為第38條也明文規定,“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訂定辦法,許可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進出入臺灣地區。”換言之,無需“修法”,也不必協商,就可以做。
據臺當局“陸委會”統計,2004年3月1日,臺“央行”開放島內民眾每次攜入人民幣最高6000元,短短3年,島內人民幣現鈔暴增至730億元。連同先前早已在臺灣流通的人民幣現鈔,以及漁船海上交易攜入的人民幣現鈔,人民幣在臺金額絕對超過1000億元。
島內企業普遍認為,開放人民幣在臺兌換,雖對大金流影響不大,但可導引地下氾濫的小金流正常化、制度化,不但給兩岸人民方便,也讓銀行有賺匯差的商機,對臺商固然有益,對於赴臺的大陸觀光客尤其有刺激消費的作用。
評論表示,人民幣在臺灣流通,已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儘管其普遍性距離替代新台幣還差得很遠,但遲遲不開放兌換,又無法禁止,總有一天就像臺“央行”總裁彭淮南所説,“人民幣會替代新台幣成為交易媒介”。與其如此,何不讓這種既成事實的經濟行為制度化?為什麼非要封閉到底?難道這樣對臺灣有好處嗎?
評論最後指出,在兩岸投資、資助、人民幣往來日益頻繁的狀況下,開放人民兌換,已是無法阻擋的潮流,至於各種可能衍生的問題,也不是無法克服。真正的關鍵是,臺當局能不能抗拒“獨派”的壓力,敢不敢冒著失去“獨派”支援的風險,斷然開放人民在臺兌換。(周先)
來源:台灣網
編輯:芳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