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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根據企業的經營規模、經營管理狀況、報關情況、遵守法律法規情況,將加工貿易企業分為A、B、C、D類,實行動態管理:AA類企業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空轉";B類企業除開展限制類商品的加工貿易外,繼續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空轉"制度;C類企業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實轉";對D類企業則停止其加工貿易經營權。 濰坊市外經貿委負責審批管理本地區的加工貿易業務,經營單位申請開展加工貿易業務時必須提供下列材料: 1、經營單位進出口經營權批准文件、經營單位備案資訊表、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 2、加工企業註冊地縣級以上外經貿主管部門出具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産能力證明正本、加工企業備案資訊表、當年或經過最新年栓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但如加工企業屬外商投資企業,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難資報告。 3、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申請表。 4、經營單位對外簽定的進、出口合同正本(進料加工)或來料加工合同正本(來料加工)。 5、經營單位與加工企業簽定的加工協議正本。 6、開展進口料件屬於廢語重心長舊金屬或物品的加工貿易,須按有關規定提供國家環保局出具的料件進口文件。 7、開展進口料件或出口製成品屬於易制毒化學品、軍民通用化學品的加工貿易,須按有關規定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料件進口或製成品的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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