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首次納入兩岸問題,特別提及“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清華大學臺研所研究員巫永平認為,十一五規劃將促進“海峽經濟帶”的形成。……
[十一五規劃全文]
專題首頁最新消息權威解讀宏觀經濟趨勢區域經濟趨勢行業經濟趨勢專家評述西岸動態臺商投資集中地網友熱評
 
 
〔保險業〕資本逐利保險業是非多多
 
 
  來源:      日期:2006-01-06 13:06

 

  連續多年高速成長的中國保險業已經成為國內外各方資本逐利的樂園。

  就在各方資本充分享受中國保險業高速成長帶來的種種利潤之時,也不可避免地開始經歷其中的是是非非。

  當背靠國有資本這一擎天柱的大型保險公司,不斷尋找國際資本作為其改制後盾的2005年中,一些新拿牌照的保險公司卻一反青睞國有資本的常態,紛紛尋求民營資本的加盟,究竟何種資本才是持續支撐國內保險業發展的原動力?究竟哪類股東才是國內保險公司的福音等問題無疑還有待時間的考證。

  因為,在2005年中,這兩種方式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不良反應:一些合資壽險公司相繼進入婚變期,而民營資本的短視也成了困擾新興公司的桎梏。

  多位世界金融保險“大亨”在中國的姻緣不順。

  從1999年1月25日結親,到2005年11月28日分手,作為中國入世前保險業對外開放試點階段的産物———安聯大眾的中外險商合資模式在共同牽手走過6年零10個月後,德國安聯保險與大眾保險近七年的“姻緣”在2005年深秋戛然而止,中信信託成為安聯保險新的中方合作夥伴,抽身而出的大眾保險也成了我國合資壽險公司中第一個被更換掉的中方股東。

  這僅僅只是一個開始,合資壽險公司的制度隱患正在逐步顯現。

  有專家認為,成立合資壽險公司本是政府保護中國保險業的措施,卻在不經意間造成了一樁樁不美滿的“婚姻”。這種有違常情的合資路線,從一開始就體現出外資保險公司的獨資圖謀。隨著內地保險市場的政策開放,缺乏行業經驗、對短期收益的追求及未來高溢價股權收購的誘惑,註定了大部分合資公司的中方夥伴,將在外資保險的中國攻略中扮演獲取短期收益的過渡性角色。

  如今,在中國加入WTO的第五個年頭,“過渡”的一幕已然開演。

  就在大眾保險退出安聯大眾後,只剩下3家合資保險公司採取的是“外資保險公司+中資保險公司”這種合資的模式,它們分別是太平洋安泰人壽、恒康天安人壽和中保康聯人壽。然而,這種看似門當戶對的結合,卻難敵分手的命運。

  目前中國人壽已確定退出中保康聯,宏利金融也確定要退出恒康天安。而太平洋保險集團退出太平洋安泰也是遲早的事,因為若遵循中國人壽上市時所謂的“禁止同業競爭”先例,太平洋安泰與太平洋保險集團旗下的太平洋人壽亦構成了同業競爭。因此太平洋保險集團極有可能在上市之際出售太平洋安泰股權。

  中國在加入WTO時約定,在過渡期,外資在華成立壽險公司,必須採取50%、50%對等股權合資的形式,意在引進外資的同時,引進國外保險業的先進經驗,帶動國內壽險業的長足發展,而對財險公司沒有具體比例要求。

  但是外資對此安排並不認同。在財險市場上,只要可以,外資均完全控股和獨資,而不願選擇合資;在壽險市場上,外資也更多選擇在行業壟斷優勢的企業合資,而非保險公司———22家合資保險公司中。

  中央財經大學的郝演蘇教授在向中國保監會提交的“十一五保險發展報告”中,已經建議取消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必須採用合資的形式。他説:“取消合資的約定,從理論上、法律上講都是行得通的。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可以開設獨立分公司,也可以通過入股中資銀行。保險也可以。不然合資保險公司被‘媒妁之言’捆綁,尤其是50%、50%的對等股權的束縛,外資保險公司不會使出全身解數向中國市場輸入資本和經驗,中方也不可能真正學到外資保險的精髓。”

  “結束合資壽險尷尬局面的辦法是,政府下決心讓企業自由選擇,允許外商獨資壽險企業的存在。”郝演蘇將希望寄託在加入WTO五週年之際。

  儘管2005年2月“非公36條”的出臺,徹底掀翻了制約民資全身心投入保險業的天花板,但是民營資本和保險資本之間的融合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不熟悉保險業的經營規律,但又無法抗拒保險公司巨大現金流的誘惑,很多民營資本開始洶湧入市,實際上他們是非常盲目的。一旦到了真正開始籌建時,他們才發現保險“這碗飯”沒有想像中那麼好吃。

  在2004年獲得中國保監會批准籌建的中資保險公司中,2005年經過驗收正式開業的還不足三分之一,在經過了為期一年的法定籌備期和三個月的延期後,其餘的三分之二終將面對兩種選擇———或重整旗鼓,或胎死腹中。據了解,2004年獲得批准籌建的中資保險公司中,有一半以上的股東來自民營資本,然而,正是這些民營資本在真正了解到保險業運作規律時才“恍然大悟”,最終在決定投資的“一剎那”決定退出。

  2005年,民生人壽高管包括原總經理王耀華在內近十人集體“下課”,資本方與經理層之間的矛盾終於顯性化;與此事端相倣,合眾人壽原常務副總經理梅新離開公司,這已是合眾人壽“走失”第二位常務副總;而在民生之前,國信人壽也發生總經理嚴峰在籌備中突然離任事件,不久,籌備組悉數解散,國信人壽遭遇“猝死”……,民營資本在保險市場上的紛紛“折翼”,也凸顯了我國金融體系改革尤其是保險行業中現代企業制度的缺失。

  在民營資本高歌猛進的時候,我們仍依稀看到一絲隱憂。前車之鑒是東方人壽由於德隆係的崩潰而被勒令停業。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能夠在短時間內帶來大量的現金流,現金流容易受到大股東的控制,從而有可能為其帶來巨大的利益。倘若投資失敗,有限責任制度也會將股東風險控制在一定範圍和程度之內。這可能是民營資本紛紛進入保險業的動因所在。

  東方人壽絕不僅僅是一個個案。郝演蘇告訴記者,在中國資本市場上,大股東通過旗下上市公司圈錢屢見不鮮,誰又能保證不出現民營資本侵佔壽險企業現金資源的情況?東方人壽案給保險業的警醒是,如何在保險公司股份制改革的過程中避免大股東對保險公司現金流的控制,如何審慎地應對産業資本和保險資本的融合問題。

  “堅持保險公司自身的獨立性”在這時候談再恰當不過。郝演蘇提醒民營參股的保險公司,在産權制度的安排上儘量吸收眾多的中小型投資者,追求較為分散的股權結構,以避免大股東對保險公司的實際控制。

  認識並防範這些潛在的風險,是保險公司在轟轟烈烈引入民營資本前的一門必備功課。(馬璐瑤)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編輯:weim

 
編輯: system    
  查看/發表評論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