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首次納入兩岸問題,特別提及“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清華大學臺研所研究員巫永平認為,十一五規劃將促進“海峽經濟帶”的形成。……
[十一五規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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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間國家將在西部農村實施十大工程
 
 
  來源:      日期:2006-08-21 10:33

 

     新華網蘭州8月20日電(記者王志恒)記者從發展改革委在此間召開的西部大開發“十一五”總體規劃座談會上了解到,為了加快西部地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十一五”期間,國家將在西部十二個省(市、區)規劃實施“新農村建設十大工程”。

     這十大工程包括:基本口糧田建設工程、區域性商品糧建設工程、特色優勢農産品生産基地建設工程、節水示範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異地扶貧搬遷工程、農村能源工程、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農村醫療衛生及計劃生育服務工程和西部地區農民創業促進工程。

     實施“基本口糧田建設工程”,重點規劃在退耕還林地區改造和建設基本口糧田1500萬畝。“區域性商品糧建設工程”的主要內容是重點支援四川成都平原、陜西關中地區、寧夏和內蒙古河套地區、甘肅河西走廊地區,以及雲南、貴州、西藏、新疆等省區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商品糧基地,解決區域性糧食供給,確保西部地區糧食基本自給。

     立足不同地區的資源優勢,“十一五”期間國家還將在西部地區逐步建成棉花、糖料、煙葉、水果、花卉、茶葉、馬鈴薯、畜産品、林特産品、中草藥等十大有特色優勢的農産品生産基地。

  “十一五”期間,國家將在西部地區進一步加快實施道路、醫療衛生、農村飲水安全及節水示範、移民搬遷、新能源利用等專項工程。具體內容是改造完成11萬公里農村公路,實行所有具備條件的鄉鎮和行政村通公路的目標;對失去基本生存條件地區的農牧民,國家優先安排資金進行異地扶貧搬遷,將易地安置150萬人;解決西部地區3700萬農村居民飲水困難問題;建設1100萬口農村戶用沼氣池,利用電網延伸、風力發電、小水電、太陽能光伏發電等手段,基本解決西部地區無電人口用電問題。

     另外,以鄉鎮衛生院建設為重點,同步建設縣醫院、婦幼保健院、縣中醫院;以縣、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建設為重點,建設縣級服務站、中心服務站、流動服務車等,逐步改善農村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條件。

     規劃草案提出,以培養農民企業家為重點,加強西部農民創業技能培訓,引導和支援農民創辦企業,增加農民收入。(完)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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